如果說中國式過馬路是因為中國道路信號燈設置不合理等客觀原因造成的,那中國人在國外闖紅燈又該怎么解釋呢?
2007年2月,在美國奧斯卡的中國明星章子怡不顧來往車輛,橫穿馬路,大闖紅燈時,其行為被記者拍照,消息令人大跌眼鏡。
令國人不好意思的是,在國外很多地方,宣傳禁止行人闖紅燈的文字,全部都是簡化漢字,這顯然是寫給中國人看的。
近年來富裕的國人出國機會越來越多,但批評中國人素質差的報道也越來越多,一些地方甚至有人打出了抵制中國游客的廣告,在普及9年制義務教育已經(jīng)將近30年的今天,中國人素質緣何還被人詬?。烤科涓催€是教育的問題。
長期以來,我們的道德教育以空泛的愛國主義、集體教育為主,而并未教育孩子從小學會尊重他人權利,遵守社會規(guī)則,從而普遍造成國人沒有尊重別人權利的意識,沒有尊重社會規(guī)則的意識。而在港澳,老師從幼兒園開始就會帶孩子到警察局、立法會等機構,讓孩子了解法律的制定和遵守規(guī)則對個人自由的意義。
不僅如此,你上我下的競爭式教育,千軍萬馬爭過獨木橋的高考制度,也對國民性格和國民心態(tài)造成了嚴重的影響,一個什么都講競爭,什么都怕輸在起跑線上的國民哪里會看著別人闖紅燈過馬路,自己耐心等綠燈呢?
對違法者進行處罰,是遏制違法的一個重要手段。但在中國,雖然隨處可以看到闖紅燈的行人,但卻鮮見有人被罰款。
法律可操作性差是很重要的原因,雖然依照交通安全法和一些地方法規(guī),警察可以對闖紅燈的行人開出10元到50元不等的罰款,但如何執(zhí)行卻沒有規(guī)定。
對于警察來說,第一難以確定違法者的真實姓名,我國并沒有任何一部法律要求居民必須隨身攜帶身份證。
第二,即便警察使用警務通等工具查實違法者的身份,并開具罰單,但因警方一沒有任何可扣押的物品,二不能像機動車一樣不交罰款不審驗一樣逼迫違法者交罰款,居民不交罰款警方也無可奈何。
但在香港,罰款難這樣的問題并不存在。
據(jù)香港警方公開的數(shù)字,2010年全港因亂闖紅燈而遭檢控的行人超過1.7萬人次(外地游客居多),根據(jù)香港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guī)定,任何人如果不遵守交通燈指示橫過馬路而被警方檢控,最高可被罰款2000港元。
根據(jù)香港法律,罰款支付令全部由法院發(fā)出,本港違法者拒絕繳納罰款除可能被法院強制執(zhí)行外,還要被記入個人征信記錄,給以后的經(jīng)商、貸款、出國帶來麻煩。
而對于外地游客,不繳納罰款的,將會被記入黑名單,自此禁止進入香港。相對于拒繳罰款,這是更慘重的代價。
道德規(guī)則源于嚴肅法紀,一違法就會受到懲罰才會讓人感到法律的嚴肅,習慣性的遵守法律就是公民素質。只有把對規(guī)則遵從變成一種信仰,國民素質才會有真的提高。(黃普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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