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指標交易制度最大的好處是,既能讓想多生孩子的人體面地生育,而且在多生孩子的同時又幫助了另一部分群體改善生活。
如果你已經(jīng)有了一個孩子,并有經(jīng)濟能力來撫養(yǎng)第二胎,但是你又不符合生育二胎的政策規(guī)定,這時你該怎么辦?超生當然是最省事的辦法,但是代價也不菲:繳納社會撫養(yǎng)費當然是逃不掉的,但成本還不只在這里—如果夫妻中有人在政府機構或者事業(yè)單位任職,那還會有被開除公職的危險。
怎么辦?越來越多的人考慮到海外生子,如香港和美國等適用出生地主義的地區(qū)和國家。但這個辦法估計對絕大多數(shù)人都不大適用。費用不菲自不必說,而且遠在異國他鄉(xiāng)還會遇到語言和風俗等不同的問題,更要命的是,國內不少地區(qū)現(xiàn)在已經(jīng)把海外出生的孩子當做“二胎”。換句話說,即便你的孩子有了其他國家或地區(qū)的戶籍,回來還是要繳納社會撫養(yǎng)費!
怎么辦?這時候生育市場上可能會出現(xiàn)一個比較困惑的現(xiàn)象,那就是有能力撫養(yǎng)孩子的人無法生育第二胎,而不少人空有第二胎的指標卻因為家庭經(jīng)濟條件限制而不愿意生。正是注意到這個困境,全國人大代表李興浩在兩會上提出,通過二胎生育權轉讓來解決這個問題。
李興浩認為那些具有較高經(jīng)濟條件的群體可以通過向法律允許生二胎的公民購買指標。具體做法是,國家建立一個轉贈平臺,讓合法擁有二胎生育權的公民進行轉讓,而轉讓后繼續(xù)超生的處以更為嚴厲的罰款。在具體實施方面,李興浩建議,轉贈平臺通過搖號方式,讓申請指標者與轉贈指標者建立一對一的幫扶,國家轉贈平臺必須確保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這是一個非常有意思的辦法。通過這個指標轉讓,想生孩子的獲得了自己想要的二胎指標,有二胎指標的可以將其轉讓,從而獲得幫扶。但是,李興浩的建議一經(jīng)媒體披露,就引起罵聲一片,左派稱之為赤裸裸的歧視,憑什么富人用錢就可以購買窮人的指標?而右派則擔憂這樣一個平臺的建立,會增加政府的權力,就像有朋友在微博所指出的:“最顯而易見一點是它會催生相當一批尋租者,變成徹底廢除計劃生育的阻力,同時也擴大了官府上下其手的能力”。
本人在內心深處認同計劃生育應當廢除,但“遠水不解近渴”,10年以后放開計劃生育的遠景能讓現(xiàn)在的適育人群受益嗎?女人一輩子適合生育的年齡很短,加之現(xiàn)在結婚年齡又很晚,她們怎么等得了10年以后的全面開放生育指標?從這個角度而言,我贊同計劃生育指標轉讓。
其實,指標權轉讓已經(jīng)廣泛適用于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如排污權交易、碳排放指標轉讓和各種證照轉讓。為什么有指標轉讓?不妨以排污權轉讓為例進行分析。排污權交易是指在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確定的條件下,利用市場機制,建立合法的排污權,并允許這種權利像商品那樣被買入和賣出,以此來進行污染物的排放控制,達到減少排放量、保護環(huán)境的目的。當然,排污權交易在概念剛提出時也受到指責,但是現(xiàn)在大家都認為這是一項可行的措施,而且已經(jīng)被不少國家和國際組織推廣。
既然排污權可以轉讓,生育指標當然也可行。盡管如此,我對李興浩的建議也存有不同意見。為何?因為這個建議中限制太多,如只允許有二胎指標的人才可以轉讓,而且用以換取指標的是基本保險和最低生活保障……限制太多會導致尋租空間增加,擴大了政府的權力。
在我看來,可行的生育指標轉讓不僅限二胎,一胎也可以交易,而且交易的對價并不是各項保險,而是現(xiàn)金。政府要做的就是建立一個交易平臺,想轉讓指標的可以在這個平臺上登記,而想多生孩子的可以在這個平臺購買指標。甚至,那些已經(jīng)將生育指標轉讓的夫妻一旦將來想生孩子,也可以通過這個市場再把指標買回。
與目前通過社會撫養(yǎng)費來對多生孩子進行懲罰相比,生育指標交易制度最大的好處就是,既能讓想多生孩子的人體面地生育,而且他們在多生孩子的同時又幫助了另一部分群體改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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