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3月,從賣場到材料商,從裝飾公司到軟裝配飾,眾家企業(yè)紛紛開始了針對3·15進行的強勁促銷活動。有媒體記者在采訪中發(fā)現(xiàn),3·15促銷活動被消費者普遍接受。
翻開報紙,打開電視,各大商家迎接3·15的促銷廣告可謂甚囂塵上,不要說那些知名商家的廣告泛濫,就是那些街頭小攤,也開始利用3·15大做文章。如果你不了解3·15的節(jié)日屬性,一定會以為這是商家約定俗成的促銷日。
更令人五味雜陳的是,消費者也十分情愿地享受著各種促銷。作為維權日的3·15在眾多商家大肆促銷的氛圍中,商業(yè)味道越來越濃,至于其維權的節(jié)日屬性,只能在電視節(jié)目中,看一些籌劃許久,卻非要等到3·15這天才播放的重磅新聞,才能有些許味道。以往商家戰(zhàn)戰(zhàn)兢兢,談3·15色變的情形,如今讓位給變本加厲的促銷與廣告。
不能否認,隨著法治建設的進一步深入,消費者維權意識的增強,特別是一些知名商家的商業(yè)自律有所提高,以往困擾消費者的產(chǎn)品質量和服務態(tài)度等問題,有一定的改善。但侵權行為、違劣商品、欺瞞哄騙還以各種形式存在,從公眾的消費體驗來看,消費者就是上帝,只是傳說。
維權日變促銷日的亦步亦趨,從另一個側面說明3·15消費者權益日的警示作用正在式微,其娛樂與消費傾向愈加明顯。
在監(jiān)管部門行動不到位、媒體監(jiān)督偏移、商家檢點不足的情況下,消費者權益日的活動重心發(fā)生偏移,也不足為怪。讓人可笑的是,即使是在3·15當天的促銷活動中,那些產(chǎn)品質量有缺陷、服務態(tài)度不夠的睥睨消費者行為,卻還可以招搖過市,這不能不說是一種莫大的諷刺。
3·15就是消費者權益日,它不是商家的嘉年華,這一點必須厘清。而要重建3·15權益日的威信與體認,需要商家的高度自律,需要監(jiān)管部門的行動有力,需要媒體的全天候跟進,更需要整個社會,包括你我每個消費者對自身權益的挺身維護,讓保護消費者權益成為這一節(jié)日的不二屬性,如此,3·15維權日才會名實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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