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陳偉才用了大部分空閑時間收集人大代表們手機中的垃圾短信?!耙恢艿臅r間,我已經收集了17條詐騙垃圾短信”。他舉例說,有的運營商將一些客戶列入享有特殊待遇的“紅名單”。(見3月14日《中國青年報》)
垃圾短信擾人坑人,令人深惡痛絕,消費者要求電信運營商遏制垃圾短信的呼聲一浪高過一浪,但運營商總是以各種借口予以推辭。陳偉才列舉的“紅名單”案例,卻抓住了電信運營商的“小辮子”。所謂“紅名單”,就是運營商利用技術手段,將一些人的手機號碼進行屏蔽,以免其像普通用戶一樣收到垃圾短信。在“紅名單”面前,電信運營商的謊言不攻自破,原來,運營商“非不能也,是不為也”,運營商為何不為?有業(yè)內人士指出,垃圾短信與運營商之間有巨大的利潤關聯(lián)。對此姑且不論,每名消費者都有獲得質量有保障的電信服務的權利,都有公平享受電信服務的權利,運營商只向官員等極少數群體提供“紅名單”屏蔽保護,而將大多數消費者置于一種無保護的狀態(tài),顯然構成了對大多數消費者的歧視。如果運營商不能向消費者提供有質量保障的電信服務,監(jiān)督部門就應依法處罰運營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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