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六,國內出了一條大新聞,甚至比臺風“燦鴻”來襲更為搶眼——警方摧毀了一個以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為中心的滋事擾序的“重大犯罪團伙”,該所主任周世鋒等一批涉嫌犯罪的所謂“維權律師”被刑拘。筆者有很多律師朋友,看到這則新聞,感慨良多。
除了少數(shù)西方媒體和個別國外政客,對周世鋒等人的“遭遇”發(fā)了點例行公事般的、程式化的、隔靴撓癢式的聲援外,國內互聯(lián)網(wǎng)上的主流民意都把周世鋒等的“遭遇”,視為放著好日子不過的反面典型。
公安部起底“維權”黑幕 多名“死磕”律師被捕
律師“身在福中”
建國前,中國已有一些零星的律師,但整個國家并未形成一個律師行業(yè)。中國真正形成律師行業(yè),并對律師執(zhí)業(yè)依法加以規(guī)范、予以保護,是改革開放之后的事。從上世紀八十年代前期始,律師和律所開始在各級政府司法機構(局、廳、部)內部成建制降生。
最初的那幾年,律師皆吃官飯,其身份相當于今天編制內的政府公務員。到了1990年代初,“律改”成為中國最早也最徹底的司法改革之一。在“律改”中,國家采納了絕大多數(shù)律師要求“自食其力”的愿望,于是,律所與各級司法部門脫鉤,允許組建合伙制律師事務所,律師放棄官身成為自由執(zhí)業(yè)的司法工作者。
與此同時,國家建立律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制度,設立律師執(zhí)業(yè)的基本準入門檻,并制定《律師法》,將“律改”成果以國家法律的形式予以固定和強化。
以上所有這些努力,我們今天回頭再看,足見國家建立律師制度的堅定態(tài)度與政治誠意。
和中國所有從無到有的行業(yè)一樣,律師行業(yè)同樣經(jīng)歷了“一放就亂”的歷史過程。治理律師行業(yè)之亂,近幾年適才開始有所當真。
盡管《律師法》就有專門處罰和吊銷律師從業(yè)資質的法條,但政府各級司法行政部門,對違紀違法的律師在絕大多數(shù)情形下,仍堅持以教育、引導、開導為主,通常只有在律師直接觸犯刑法時,才不得不對其施以刑事懲處。比如,“李天一案”的數(shù)名代理律師鬧得如此的不像話,北京市、區(qū)兩級的司法局,也仍以教育、批評、警告和業(yè)內通報作為懲罰手段,點到為止。
政府對律師犯錯的寬容和對律師隊伍的愛護,同樣有目共睹。還記得,有一回徐匯律協(xié)邀筆者去講課,課間休息時無意中聊到律師和律師隊伍,未曾想,有多名律師接過話頭,向筆者直陳某些律師同行的所作所為(雖是極少數(shù))形同“一粒老鼠屎壞了一鍋粥”。后來,因常年參與《民主與法制》雜志每期“封面專題”的選擇和策劃,筆者與律師圈的接觸變得十分頻密,才逐步知曉,原來周世鋒這類的所謂“維權律師”,在律師圈內亦十分孤立,亦被廣大律師所瞧不起。
律師能與政治共舞嗎?
由于法律、法制、法治三者都是國家政治的天然組成部分,故而,律師在執(zhí)業(yè)過程中,在從事訴訟活動時,要想完全回避政治,即使是刻意去做也是不可能的。但古今中外,律師都不能誤把政治作為主業(yè),更不能把律師的司法工作者身份,以及律師所特有的“司法方便”,作為從事不當政治活動的招牌和工具。從歷史到現(xiàn)實,各國或多或少都有錯把政治當主業(yè)的律師,但最后往往都“玩火自焚”。
有人天生就有“玩政治”的“癖好”,律師隊伍中有這樣的人也在所難免??杉幢阌心奈宦蓭煂ν嬲紊狭恕鞍a”,你盡可通過正當渠道和正當方式,向國家向政府向公檢法司建言獻策提意見。只能如此——皆因頭上有《律師法》罩著,《律師法》之上又有國家《憲法》罩著。律師又是社會上最懂法且最該守法的那部分人之一,怎么能知法犯法呢?至于挑戰(zhàn)正處于百業(yè)振興、充滿期望的國家背后的制度、道路和理論,甚至挑戰(zhàn)《憲法》本身,恐怕更是失卻了律師的職業(yè)素養(yǎng)與精神。
坦率地說,在今日中國,對律師隊伍的社會評價實在不夠高,同時,律師階層的收入水準位居社會的中上層。盡管律師階層內部也有貧富差距,但整個階層早已步入小康社會乃不爭事實。自從律師與編制剝離后,司法部先后頒行過數(shù)個版本的律師服務收費標準,但政府的收費標準從來就沒有得到過較真執(zhí)行?,F(xiàn)實中,訴訟費之高、收費之亂,弄得一般人不敢輕易打官司,以至于國家不得已對低收入人群實施財政出錢的“律師服務司法救助”制度。本短文不想討論律師收費是否該由政府管起來,但有必要坦陳三條:
其一,它至少說明打不起官司是個需要重視的社會現(xiàn)象,也在一定程度上反襯出律師階層已總體過上了好日子;
其二,再次證明政府對律師隊伍真的很愛護,以至于許多人長期指斥政府對律師的監(jiān)管不足、遷就,乃至“縱容姑息”;
其三,縱然公檢法司尤其是基層的公檢法司中的某些公職人員,對律師正常辦案不予配合乃至故意為難,但從總體看,這些問題和不足,都是這個國家在前進過程中正在不斷予以解決的。有意見可以提,但解決問題需要時間,律師們當有耐心,更要將心比心學會換位思考。
往大處說,類似周世鋒等“維權律師”這種“鬧”法,而且還“鬧”上了“癮”,并與西方敵對勢力“瓜田李下”說不清,有多少人能像現(xiàn)在的政府那樣一而再再而三地容忍下去?
形勢在變,法治大環(huán)境亦在變。律師作為這個社會上最聰明因而最該講務實的群體之一,周世鋒等“自作孽”的教訓理該汲取。放著好日子不過,非得自砸“金飯碗”,雖說換來了西方敵對勢力幾聲廉價的同情,可那管用么?看清了這一條,就應該與代表國家和民族進步的建設性力量融為一體,做一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建設者和捍衛(wèi)者,而不是走向反面。
最后,提醒某些仍然“不安分”的律師,周世鋒團伙犯罪重案系公安部直接組織督辦,這反映出高層對此類犯罪的鮮明態(tài)度;對于社會而言,這次的反應也表明風向正在改變;如前所述,律師群體內,類似周世鋒這樣的也為大部分同行所輕視。因此,個別律師理當清醒體察之。
近日,北京市朝陽警方通報,2014年1至7月,全市共發(fā)生涉及兩輪摩托車、電動(燃油)三輪車的死亡事故76起,亡78人,較去年同期分別增加40起、41人。
北京站常態(tài)化安保巡邏從5月10日開始,巡邏隊下設若干巡邏小組,每小組不少于3人,在15個小時時間里不間斷對站區(qū)進行巡視檢查。候車乘客王女士表示,現(xiàn)在火車站有武警、特警持槍守衛(wèi),還有民兵巡邏,讓她覺得很有安全感,希望能一直持續(xù)下去。
警方初步查明,自2012年7月以來,周世鋒等人先后組織策劃炒作了40余起案事件,嚴重干擾正常司法活動,嚴重擾亂社會秩序。
根據(jù)往年車展實際情況和特點,4月24日一大早,老李、老周就帶領便衣隊員來到順義新國展的車展現(xiàn)場開展打擊工作。車展開幕第一天,展會氣氛火熱,警方也是戰(zhàn)果連連,截至下午3點,警方共抓獲盜竊、票販子、擾序等各類違法犯罪嫌疑人40余名。
揭開“維權”事件的黑幕——公安部指揮摧毀一個以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為平臺,“維權”律師、推手、“訪民”相互勾連、滋事擾序的涉嫌重大犯罪團伙。黃力群、翟巖民、吳淦、劉星等人供述,他們的目的就是揚名獲利、制造社會混亂。
揭開“維權”事件的黑幕——公安部指揮摧毀一個以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為平臺,“維權”律師、推手、“訪民”相互勾連、滋事擾序的涉嫌重大犯罪團伙。黃力群、翟巖民、吳淦、劉星等人供述,他們的目的就是揚名獲利、制造社會混亂。
“維權”律師、推手、“訪民”相互勾連、滋事擾序。
也正是由于落網(wǎng)的明星大多居住在朝陽區(qū),熱心的人們給舉報者起了一個共同的名字:“朝陽群眾”。朝陽公安分局人口管理大隊副大隊長韓春喜告訴記者,“朝陽群眾”并不是近兩年才涌現(xiàn)出來的,目前,朝陽區(qū)共有群防群治力量約12萬人。
鳥巢附近,兩名民警和一名輔警負責該區(qū)域的巡邏任務。近日,由150輛專職化武裝巡邏車組成的專職武裝巡邏力量開始在首都街面巡邏。每輛巡邏車都是按照規(guī)定的行駛路線、??奎c、??繒r間、巡邏頻率開展巡邏,停靠點主要選擇在路口,以及人流密集區(qū)域、重點區(qū)域的明顯部位。
鳥巢附近,兩名民警和一名輔警負責該區(qū)域的巡邏任務。近日,由150輛專職化武裝巡邏車組成的專職武裝巡邏力量開始在首都街面巡邏。每輛巡邏車都是按照規(guī)定的行駛路線、??奎c、??繒r間、巡邏頻率開展巡邏,??奎c主要選擇在路口,以及人流密集區(qū)域、重點區(qū)域的明顯部位。
車組不承擔一般性的治安擾序、糾紛求助等警情的處置。
鳥巢附近,兩名民警和一名輔警負責該區(qū)域的巡邏任務。近日,由150輛專職化武裝巡邏車組成的專職武裝巡邏力量開始在首都街面巡邏。每輛巡邏車都是按照規(guī)定的行駛路線、停靠點、停靠時間、巡邏頻率開展巡邏,??奎c主要選擇在路口,以及人流密集區(qū)域、重點區(qū)域的明顯部位。
3月31日,國家衛(wèi)生計生委、中央綜治辦、公安部、司法部、中國保監(jiān)會等5部門在北京聯(lián)合召開2016年維護醫(yī)療秩序構建和諧醫(yī)患關系工作推進會。
“律師是法律職業(yè)從業(yè)人員,更是維護司法程序公平正義的重要一環(huán)。警方表示,以周世峰為首的這批律師還煽動網(wǎng)民對政府工作人員實施電話滋擾,對法官、執(zhí)勤民警等進行侮辱誹謗、威脅恐嚇。
大到殺人搶劫,小到黑車擾序都有“朝陽群眾”舉報的重要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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