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8日電 據中國領事服務網援引駐大阪總領館消息,中國與日本,隔海毗鄰,文化相同,習俗相近,但兩國國家體制和法律體系迥異,兩國國民對社會生活基本行為規(guī)范的認識也有很大差異。為方便赴日旅游、考察、工作、學習的中國公民了解有關情況,確保平安和順利,中國駐大阪總領館特將日本《輕犯罪法》列舉的部分違法行為歸納整理如下,以供參考。
一、擅自進入無人看管的建筑物、船舶、私人田地或其它禁止進入場所;
二、擅自攜帶刀械、鐵棒等可以傷害他人的器具;
三、擅自攜帶住宅門鎖開鎖工具;
四、擅自關閉公共場所照明燈具;
五、公共場所插隊、舉止粗暴;
六、擅自出入災害或犯罪現場,或不聽從警方或救援人員指示;
七、擅自釋放可能傷人的鳥獸;
八、在建筑物、森林或易燃物附近生火,危害安全;
九、制造噪音妨礙近鄰安寧;
十、在公共場所暴露身體騷擾他人;
十一、偷窺他人住宅、浴廁、更衣室;
十二、妨礙或騷擾公共儀式;
十三、在公共場所吐痰、大小便,或唆使他人吐痰、大小便;
十四、隨便丟棄垃圾、鳥獸尸體、污物等;
十五、妨礙他人行走或接近、跟蹤他人,使他人感到不安;
十六、隨便在他人住宅或物品上張貼東西或隨便移除、污損他人的標示物;
對于上述違法行為,日本執(zhí)法機關將根據性質異同、情節(jié)輕重,采取警告、罰款甚至刑事處罰。
祝廣大在日中國公民平安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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