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9日電 據中央紀委監(jiān)察部網站消息,國土資源部黨組近日公布巡視整改情況,駐部紀檢組監(jiān)察局對中央巡視組交辦的問題線索和審計中發(fā)現的案件線索集中組織力量進行核查,對5名正局級干部、1名副局級干部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并免去其中2名正局級領導干部的職務,對2名正處級干部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并免去其中1名正處級干部的職務。
根據中央統一部署,2013年11月至2014年1月,中央第三巡視組對國土資源部進行了巡視。2014年2月28日,中央巡視組向國土資源部黨組反饋了巡視意見。
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加大反腐敗工作力度
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反腐敗工作,重點做好六個方面的整改:
(一)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著力解決抓業(yè)務和抓黨風廉政建設存在一手硬一手軟問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力度層層遞減不落實問題,把“一崗雙責”和“一案雙查”落到實處。部黨組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黨組書記負總責,黨組成員對分管(聯系)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負領導責任。落實“一崗雙責”,做到部署業(yè)務工作的同時對黨風廉政建設提出明確要求,定期聽取廉政工作匯報,發(fā)現問題及時提醒打招呼,收到群眾舉報嚴肅認真核查,對有問題的干部及時提出處理意見。駐部紀檢組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負監(jiān)督責任,認真實施“一案雙查”,制訂責任追究實施辦法,發(fā)生違紀違法案件,在對當事人進行處理的同時對未履行“一崗雙責”的領導干部也要追究責任。
(二)實現部系統巡視工作全覆蓋。加大巡視工作力度,以司局和直屬單位領導班子特別是主要負責人為重點,以發(fā)現問題,形成震懾為主要任務,選優(yōu)配強巡視人員,創(chuàng)新改進方式方法,強化巡視成果運用,進一步發(fā)揮巡視工作的監(jiān)督作用。今年分兩批對部機關司局、督察局和直屬單位開展新一輪巡視,每批選擇3至5個單位開展巡視,每個單位巡視時間不少于一個月,第一批6月上旬進駐被巡視單位,第二批9月上旬進駐。
(三)強化權力運行監(jiān)督制約。加強廉政風險防控。認真貫徹《中共國土資源部黨組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guī)劃>實施辦法》,要求有關司局和單位按時限規(guī)定,完善電子政務系統,實行行政審批信息公開,建立并完善行政審批事項電子監(jiān)察系統,推進土地和礦業(yè)權出讓競爭性交易環(huán)節(jié)納入地方政府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實行網上交易和監(jiān)管。
針對權力監(jiān)督制約不到位的情況,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改進用地、探礦權采礦權以及行政復議會審制度,修改完善《國土資源部行政審批事項內部辦理程序規(guī)定》,進一步細化有關審批事項會審工作規(guī)則和流程,所有用地項目一律由部領導主持的會審會審議。探礦權采礦權延續(xù)、轉讓、變更、保留、注銷全部納入會審范圍,全面細化會審要求,會審結果全面實行網上公開,會審情況定期向部長辦公會報告,會審中遇到的重大問題提交部長辦公會研究。
針對行政審批中存在的審批行為不夠規(guī)范、執(zhí)行制度不夠嚴格問題進行專項整治。明確各項審批審查的環(huán)節(jié)、程序和要求。把應當納入政務大廳統一受理的行政審批事項,全部納入政務大廳實行統一受理、接辦分離。制定《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流程》和《礦業(yè)權價款評估管理流程》,進一步規(guī)范儲量報告評審備案和礦業(yè)權價款評估備案工作。
(四)加強財政資金、地礦項目、用地指標的分配、使用和管理。針對資金分配使用上重復編報、超范圍編報、虛報預算等問題,加強財政資金使用監(jiān)管,升級完善部財務管理信息系統,進一步強化在線實時監(jiān)控。推進財務信息公開,接受監(jiān)督。印發(fā)《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加強財政國庫動態(tài)監(jiān)控管理的通知》。完善地礦項目組織管理,研究修訂地質礦產調查評價專項管理辦法。
針對用地指標分配不夠科學問題,按照逐級報審、集體決策的程序,健全用地指標確定機制,審議通過了2014年全國土地利用計劃分解方案,取消獎勵調劑,實行年初一次分解下達到地方。統籌安排新增和存量用地,將城鄉(xiāng)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城鎮(zhèn)低效用地再開發(fā)等指標,納入計劃統一管理。
(五)嚴肅查處違紀違法案件。認真核查中央巡視組移交的反映干部問題線索。國家海洋局、國家測繪地信局、中國地質調查局等對群眾反映有關問題線索已經辦結。駐部紀檢組監(jiān)察局對中央巡視組交辦的問題線索和審計中發(fā)現的案件線索集中組織力量進行核查,嚴肅查處了國土資源部法律中心主要負責人利用職權為子女經營活動謀取利益案件、中國地質調查局因公出國考察團擅自改變行程案件、中國地質科學院礦產資源所公款旅游和違規(guī)發(fā)放福利案件、中國地質科學院地質力學所公款旅游案件、國家土地督察廣州局利用督察機構權力和影響擅自向地方攤派資金和設立“小金庫”案件,對5名正局級干部、1名副局級干部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并免去其中2名正局級領導干部的職務,對2名正處級干部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并免去其中1名正處級干部的職務。
加強案件管理。制定《駐部紀檢組監(jiān)察局加強和規(guī)范反映領導干部問題線索管理工作辦法》,進一步規(guī)范案件線索管理。對反映中管干部的問題線索及時報送中央紀委。印發(fā)《關于切實加強和規(guī)范反映干部問題線索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部直屬單位、督察局、部機關紀委按照5類處置方式和標準,建立線索處置業(yè)務臺帳,規(guī)范完善反映干部問題線索管理工作。
(六)加強國家土地督察局紀檢監(jiān)察力量。針對國家土地督察機構存在監(jiān)督弱化問題,部黨組決定,9個國家土地督察局配備專職紀檢組長和專職紀檢工作人員,明確紀檢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擬選調政治素質高、工作原則性強的優(yōu)秀干部到紀檢工作崗位,6月底前到位。
二、作風建設常抓不懈,切實轉變行政職能
嚴格執(zhí)行中央八項規(guī)定,加強作風建設,重點做好三個方面工作:
(一)嚴防“四風”反彈。進一步完善機關有關工作制度,促進機關作風建設制度化、常態(tài)化、長效化。修訂印發(fā)《國土資源部黨組工作規(guī)則》、《國土資源部工作規(guī)則》,進一步明確職責分工、議事規(guī)則、會議和辦文制度、監(jiān)督機制、工作紀律以及廉政要求。修訂部黨組《關于進一步改進部、局級干部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若干規(guī)定》。
繼續(xù)大力削減“文山會?!?。制訂《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文管理的意見》和《國土資源部機關會議和經費管理辦法》,制定2014年度發(fā)文計劃和部機關會議計劃。
厲行節(jié)約反對浪費。制訂《國土資源部貫徹落實<黨政機關厲行節(jié)約反對浪費條例>實施辦法》、修訂《國土資源部國內公務接待暫行規(guī)定》,制訂《國土資源部關于貫徹落實中央文件精神切實加強因公出國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國土資源部機關辦公用品管理暫行辦法》。針對巡視組指出的部本級13個基建項目長期未決算問題,正在履行相關報批和審計程序。
(二)加快推進職能轉變。針對職能轉變推進緩慢等問題,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大力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已經國務院決定先后兩批取消10項、下放1項,其余45項已按國務院要求在部門戶網站公開。在公開的45項中,已經國務院確認擬在2015年前取消4項、下放1項,擬保留40項。根據中央和國務院有關要求,為進一步加快推進職能轉變,在這40項行政審批事項中,目前已經部長辦公會議研究審議擬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事項。同時,對我部現有的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根據《國務院關于清理國務院各部門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通知》要求,抓緊進行清理。繼續(xù)推進清理規(guī)范部機關非在編人員專項整治工作,規(guī)范機關非在編人員管理,已清退借調人員172名。
(三)努力維護維護群眾權益。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應和農民宅基地保障,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研究部署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試點,配合研究推進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轉讓,促進城鄉(xiāng)統籌發(fā)展。推進不動產統一登記,加快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發(fā)證工作。深化維護被征地農民合法權益專項督察工作,國家土地總督察批準對6個土地違法嚴重地區(qū)實施限期整改。繼續(xù)剎風止亂,做好“小產權房”清理工作。積極推進和諧礦區(qū)建設試點,指導地方探索建立礦區(qū)群眾共享資源開發(fā)利益新機制。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努力保障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研究制定《國土資源部關于深入貫徹黨的群眾路線扎實做好國土資源信訪工作的意見》,切實做好涉土涉礦信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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