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新華社“新華國際”微博報道,美國移民與海關執(zhí)法局紐約辦公室發(fā)言人馬丁內(nèi)斯5月28日確認,由于違反美方免簽證計劃的相關條款,中國紅色通緝令一號女嫌疑人楊秀珠已被美方羈押,聽候被遣送回中國。馬丁內(nèi)斯說,“作為外國逃犯,楊秀珠是美國移民與海關執(zhí)法局的執(zhí)法重點?!?/p>
逃亡第一站選擇新加坡
楊秀珠曾任浙江省溫州市副市長、浙江省建設廳副廳長,2003年出逃,在中國公布的紅色通緝令所列100名外逃人員名單中列首位。
據(jù)悉,2003年4月20日,當時任浙江省建設廳副廳長的楊秀珠經(jīng)新加坡出逃美國,開始了她12年的逃亡。據(jù)溫州市紀委2004年的通報,楊秀珠已被查清的涉案金額為2.532億元。
楊秀珠的第一站是新加坡。新華社前駐新加坡記者陳濟朋說,新加坡華人多、沒有語言障礙,在這里,楊秀珠可能認為自己能很好地隱匿身份,是個進可攻、退可守的優(yōu)良“跳板”。
然而媒體報道稱,楊秀珠一到新加坡即受到黑社會敲詐。她通過自己在新加坡的親友買了前往美國的機票,抵新數(shù)日后即逃離。
對這一傳聞,陳濟朋認為從現(xiàn)有信息上無法判斷真假,但的確曾有坊間傳聞稱逃到星島的腐敗分子遭到當?shù)睾诘廊耸俊昂诔院凇保录悠乱灿幸恍~龍混雜的地帶,存在一些地下渠道。但是,陳濟朋說,新加坡當?shù)胤珊車?、安全部門掌控有力,貪腐分子認為在新可以“銷聲匿跡”就大錯特錯了。
在紐約利用贓款購房產(chǎn)
媒體報道稱,楊秀珠通過親戚在紐約利用贓款購買房產(chǎn),逃到美國后在紐約做起了“包租婆”。但2003年6月,當中國政府向全世界發(fā)出紅色通緝令后,楊秀珠幾度輾轉,再次出逃,第三站選擇了荷蘭。據(jù)報道,楊秀珠逃到荷蘭后,最后藏身于鹿特丹市一個陰暗潮濕的地下室里惶惶不可終日。被捕前,她時常一個人絕望地哭泣。當2005年5月荷蘭警察對其實施拘捕后,她的情緒反而平靜下來。
中紀委國際合作局日前表示,楊秀珠在荷蘭請求政治避難遭到拒絕,在即將被遣返中國前夕,于2014年5月逃離了荷蘭的拘禁。
新華社駐荷蘭海牙記者劉芳介紹說,盡管楊秀珠在荷蘭待了很多年,但她的行蹤較為隱秘,荷蘭官方也沒有公開相關信息,知情人也不多或并不愿透露相關情況,而她之所以選擇荷蘭或許也同荷蘭的法律環(huán)境“寬松”關系不大,“她持申根簽證,可在抵達相關國家(不確定是否是荷蘭)后,自由移動”,至于她后來是如何逃到加拿大的,還沒有更多信息。
從加拿大坐火車到美國
據(jù)報道,逃離荷蘭后,楊秀珠從加拿大坐火車入境美國。中國通過雙邊的執(zhí)法合作聯(lián)絡小組向美方提供了相關信息。美國于去年6月將她拘押。楊秀珠所使用的護照屬于另一荷蘭籍華人,上面是她自己的照片。
新華社駐舊金山記者徐勇分析,雖然現(xiàn)在尚無法得知楊秀珠是如何從荷蘭逃到加拿大的,但她陸路從加拿大前往美國,以逃避機場嚴密的檢查,使用別人的護照,幻想逃過指紋和虹膜的身份鑒定。
據(jù)公安部統(tǒng)計,外逃人員的目的地較分散,有美國、加拿大、比利時等歐美國家,也有尼日利亞、泰國等國家。據(jù)新華網(wǎng)
參考消息網(wǎng)11月17日報道境外媒體稱,據(jù)中共中央紀委監(jiān)察部網(wǎng)站消息,潛逃海外13年之久的中國“百名紅通人員”頭號嫌犯楊秀珠16日回國投案自首,這是第37名歸案的“百名紅通人員”。
11月16日,在北京首都機場,“百名紅通人員”頭號嫌犯楊秀珠走下飛機回國自首。圖片來源:央視截圖 根據(jù)中紀委的介紹,2003年4月,楊秀珠獲悉犯罪行為敗露后外逃,先后竄逃至中國香港、新加坡、法國、荷蘭、意大利。
11月16日下午3時許,北京首都機場,“百名紅通人員”頭號嫌犯、浙江省建設廳原副廳長楊秀珠走下飛機舷梯,跨越13年、輾轉多國的逃亡生涯宣告終結。逃亡中遭遇敲詐美國當“包租婆” 深讀搜索公開報道發(fā)現(xiàn),2003年4月20日,當時任浙江省建設廳副廳長的楊秀珠出逃,已查清涉案金額達2.5億元。
投案自首的楊秀珠會否被判終身監(jiān)禁?對“紅通”歸案人員的審判有何不同?
但楊秀珠的律師弗拉德·庫茲明說,楊秀珠的身體狀況開始惡化,她已經(jīng)決定放棄在美國尋求政治庇護,回到中國以尋求更好的醫(yī)療條件。通常移民法庭需要一至四周的時間處理關案申請,所以如果進展順利,楊秀珠下月即可訂機票回到中國。
柯自明律師表示,在楊秀珠最終確認放棄后,律師樓馬上就向聯(lián)邦移民法庭和政府律師遞交了放棄“庇護”申請的相關文件……
資料圖:潛逃至美國14年的貪污賄賂犯罪嫌疑人鄺婉芳被遣返回中國。參考消息網(wǎng)12月24日報道外媒稱,中國政府正與美國就遣返五名“紅通人員”事宜進行深入磋商,將提供美方所需的證據(jù)。
楊秀珠的律師柯自明告訴記者,當日庭審內(nèi)容包括楊秀珠申請政治庇護和反酷刑保護,兩項都沒有結果。
楊秀珠申請政治庇護和反酷刑保護,兩項都沒有結果。
楊秀珠的律師柯自明告訴記者,當日庭審內(nèi)容包括楊秀珠申請政治庇護和反酷刑保護,兩項都沒有結果。
2003年4月,原溫州市副市長楊秀珠涉貪外逃。據(jù)溫州市紀委2004年的通報,楊秀珠已被查清的涉案金額為2.532億元。
據(jù)美國媒體報道,楊秀珠已經(jīng)提出政治庇護申請。
據(jù)美國媒體6月9日報道稱,中國“紅色通緝令”頭號嫌犯、前溫州市副市長楊秀珠案,當?shù)貢r間9日上午在紐約曼哈頓的美國移民法庭開審。負責審理楊秀珠案的是美國移民法官托馬斯·穆里根,代理楊秀珠案的律師是柯自明。
楊秀珠獲法官同情的幾率較低,但程序會拖較長時間。
報載,美國移民局紐約辦公室發(fā)言人日前確認,由于違反美方免簽證的相關條款,中國紅色通緝令一號女嫌疑人楊秀珠已被美方羈押,聽候被遣送回中國。作為紅色通緝令一號嫌犯,楊秀珠即將被遣送歸國,無疑極具象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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