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地區(qū)涉恐涉暴線索獎勵辦法。制圖:宋嵩
日前,公安部下發(fā)《關于建立完善暴力恐怖犯罪活動舉報獎勵機制的通知》,要求各級公安機關在強化專門工作的同時,建立完善暴力恐怖犯罪活動舉報獎勵機制,廣泛發(fā)動群眾及時舉報涉恐涉暴線索,嚴密防范、堅決打擊暴力恐怖犯罪。根據(jù)通知,各地具體舉報獎勵辦法應充分體現(xiàn)“重金獎勵、及時兌現(xiàn)、規(guī)范運作和嚴格保護舉報人”的原則。
舉報什么?如何舉報?
通知明確了鼓勵群眾重點舉報的幾種情形:組織、策劃、實施暴力恐怖活動的,煽動實施暴力恐怖活動的,為暴力恐怖活動提供資金、作案工具、場所等幫助和交通工具等便利條件的,非法制造、經(jīng)營、運輸、郵寄、傳播、私藏暴力恐怖和宗教極端宣傳品(包括書刊、傳單、電子出版物、音視頻以及其他含有宣傳暴力恐怖、宗教極端內容的物品)的,其他涉嫌暴力恐怖和宗教極端犯罪活動。
公安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各地公安機關要從便于群眾舉報、便于核查的角度,告知群眾舉報途徑。群眾可向執(zhí)勤民警舉報,到公安機關上門舉報,通過“110”報警電話、“12110”短信報警平臺以及信件、電子郵件等方式進行舉報。特殊情況下,群眾可以異地舉報。
怎樣保護舉報人?
通知規(guī)定,公安機關、公安民警接到舉報后,必須認真受理、書面記錄,并及時轉至本級公安機關負責反恐工作的主管部門處理?!翱紤]到縣級公安機關難以獨立承擔涉恐線索的偵查調查、比對分析、梳理串并等任務,縣級以下公安機關接到舉報的,要在迅速核實的同時,及時上報地市級公安機關?!惫膊坑嘘P負責人說。
通知還特別要求各級公安機關對群眾舉報情況嚴格保密,未經(jīng)舉報人同意,在查證、獎勵、宣傳等工作中不得公開能夠確定舉報人的信息;對可能發(fā)生的打擊、報復舉報人的行為,要及時進行調查了解,采取必要措施保護舉報人。
公安部有關負責人指出,因工作失誤造成舉報人人身安全和財產(chǎn)等受到威脅或損害的,要追查相關人員的責任。
如何獎勵?怎樣追責?
據(jù)介紹,各地公安機關對群眾舉報,要根據(jù)舉報的線索價值和具體情況,劃分為若干等級,分級給予現(xiàn)金獎勵。
通知明確了給予獎勵、不予獎勵和追究法律責任的三種情形??紤]到有的舉報線索不涉恐但對打擊其他違法犯罪發(fā)揮了作用,或有的群眾出于良好動機舉報了不實情況,《通知》還明確了獎勵和不予追究責任的界定要求:
——經(jīng)查證不屬于暴力恐怖犯罪活動,但對打擊其他違法犯罪、抓獲犯罪嫌疑人發(fā)揮作用的,按照其他規(guī)定予以獎勵。
——對謊報警情、編造、傳播虛假恐怖信息,或借舉報誣告陷害他人的,要求依法追究法律責任。舉報人主觀動機良好,因認知錯誤或其他客觀原因導致不實的不在此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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