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 2013年12月7日,中央組織部印發(fā)了《關于進一步做好領導干部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進一步做好領導干部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工作提出明確要求。
《通知》提出,今年起將開展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抽查核實工作。
中央組織部負責人表示,抽查核實是指組織人事部門對抽查到的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核實的工作。
抽查方式包括隨機抽查和重點抽查。隨機抽查在每年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材料匯總綜合工作結束后集中開展一次,按一定比例進行。
重點抽查根據工作需要進行,主要包括:擬提拔的部分考察對象;擬列入后備干部人選對象,重點是廳級后備人選對象;接到涉及領導干部個人報告事項的舉報,需要核實的;在巡視工作或干部考核考察中,群眾對領導干部涉及個人報告事項的問題反映突出的;其他需要重點抽查核實的。各級組織人事部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對本地區(qū)(本單位)管理的干部的個人有關事項報告進行抽查核實。組織人事部門干部監(jiān)督機構負責具體的組織實施工作。
中央組織部負責人表示,“萬事開頭難”,關鍵是嚴肅認真地做起來,增強制度的約束力,加強執(zhí)紀檢查。在實施過程中,肯定會遇到一些具體問題。比如,有的報告項目相關職能部門的信息化建設水平目前還不能完全適應查核要求,有的具備或基本具備查詢條件,有的暫時還不具備查詢條件。相關職能部門正在加快信息化建設,為核查工作提供保障。
哪些干部需要報告?zhèn)€人事項?
范圍
?、俑骷夵h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xié)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民主黨派機關中縣處級副職以上(含縣處級副職)的干部;
②人民團體、事業(yè)單位中相當于縣處級副職以上的干部;
?、鄞笮?、特大型國有獨資企業(yè)、國有控股企業(yè)(含國有獨資金融企業(yè)和國有控股金融企業(yè))的中層以上領導人員和中型國有獨資企業(yè)、國有控股企業(yè)(含國有獨資金融企業(yè)和國有控股金融企業(yè))的領導班子成員;
④副調研員以上非領導職務的干部和已退出現(xiàn)職、但尚未辦理退(離)休手續(xù)的干部。
方式
各級組織人事部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對本地區(qū)(本單位)管理的干部的個人有關事項報告進行抽查核實。組織人事部門干部監(jiān)督機構負責具體的組織實施工作。
隨機抽查:每年集中開展一次,按一定比例進行。
重點抽查:擬提拔的部分考察對象;
擬列入后備干部人選對象,重點是廳級后備人選對象;
接到涉及領導干部個人報告事項的舉報,需要核實的;
在巡視工作或干部考核考察中,群眾對領導干部涉及個人報告事項的問題反映突出的;
其他需要重點抽查核實的。
處理
凡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報告、不如實報告或隱瞞不報的,根據情節(jié)輕重,給予批評教育、限期改正、責令作出檢查、誡勉談話、通報批評或者調離崗位、免職等處理;構成違紀的,依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紀律處分。凡不如實填報或隱瞞不報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不列入后備干部名單。
相關新聞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