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原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副總工程師張曙光因涉嫌受賄4755萬元在北京市二中院受審,他當庭表示認罪伏法。
昨日上午,原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副總工程師張曙光涉嫌受賄案,在北京市二中院開庭審理。
對13起、涉嫌受賄金額折合人民幣4755萬余元的指控,張曙光當庭表示認罪,對整體犯罪事實不持異議,但對其中一起“索賄”的指控難以接受。
小推車將案卷運到法庭
昨日上午,第三法庭大門緩緩打開,穿黑色夾克,腳蹬黑色老頭鞋的張曙光被帶進法庭。他未戴任何械具。
視頻可見,與以往媒體公布的照片不同,張曙光駝著背,原來一頭黑發(fā)現(xiàn)已花白,特別鬢角更顯霜色,身體明顯消瘦?;卮鸱ü賳栴}時,他語氣平穩(wěn)、緩慢,聲音洪亮。
由于該案卷宗較多,開庭前,2名公訴人用超市內(nèi)常見的小推車將滿滿的卷宗推到法庭上。
涉嫌受賄共4755萬余元
張曙光,現(xiàn)年57歲,原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副總工程師,曾任高鐵技術(shù)引進首席談判代表,有“中國高鐵第一人”之稱。
2011年底,國務(wù)院對“7·23”甬溫線特別重大鐵路交通事故處理意見中,認定張曙光對事故負主要領(lǐng)導責任,彼時,張兼任鐵道部客運專線系統(tǒng)集成辦公室副主任、技術(shù)系統(tǒng)集成項目組組長。鑒于其涉嫌嚴重經(jīng)濟問題,另案一并處理。
公訴機關(guān)指控,2000年至2011年間,張曙光利用擔任鐵道部運輸局裝備部客車處處長、運輸局裝備部副主任、運輸局局長等職務(wù)上的便利,接受廣州中車鐵路機車車輛銷售租賃有限公司、廣州中車軌道交通裝備股份有限公司等14家公司負責人請托,為解決列車使用、列車配件業(yè)務(wù)、技術(shù)產(chǎn)品應(yīng)用、工程項目中標、技術(shù)合作等提供幫助,為此收受或索取上述單位負責人給予的款物,折合人民幣共4755萬余元。
承認各項指控并認罪
起訴書顯示,張曙光涉嫌受賄案中,其中最低的一筆受賄額為3萬元人民幣和1萬美元;最高的一筆則達人民幣1850萬元,行賄方多是民營企業(yè)。
待公訴人宣讀完起訴書后,法官問張曙光指控是否屬實。“屬實,對指控事實沒有異議?!睆埵锕鉀]有任何猶豫地回答。
最后陳述時,張曙光稱,其認罪伏法。
此案當庭未作宣判。
張曙光 1956年12月出生,1982年畢業(yè)于蘭州交通大學車輛專業(yè),教授級高工。先后在上海、沈陽、北京鐵路局、京津城際鐵路公司、高速鐵路公司籌備組和鐵道部運輸局等單位任職,曾任鐵道部副總工程師兼運輸局局長,客運專線(高速鐵路)副總設(shè)計師,多所大學兼職教授,鐵路專業(yè)技術(shù)帶頭人,享受國務(wù)院特殊津貼。
2011年2月28日,張曙光被停職審查。2012年4月1日被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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