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杭州7月2日電 2日上午,浙江杭州蕭山陳建陽等5青年18年前劫殺兩司機案在浙江高院再審開庭。陳建陽等5人被當庭宣判無罪。
1995年3月20日和8月12日,在杭州蕭山農(nóng)墾一場16隊四號橋南的機耕路、坎山鎮(zhèn)青風加油站東側路段,分別發(fā)生搶劫出租車司機并致出租車司機死亡的事件。經(jīng)公安機關偵查認定,是蕭山籍男青年陳建陽、田偉冬、王建平、朱又平、田孝平所為。陳建陽、田偉冬還于1995年9月2日盜竊價值1600余元的財物。
杭州市人民檢察院以陳建陽、田偉冬犯搶劫罪、盜竊罪,王建平、朱又平、田孝平犯搶劫罪,向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1997年7月11日,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分別以搶劫罪判處陳建陽、田偉冬死刑,以盜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二年,兩罪并罰執(zhí)行死刑;以搶劫罪分別判處王建平死刑,朱又平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以搶劫罪判處田孝平無期徒刑。
陳建陽、田偉冬、王建平、朱又平不服原判提出上訴,田孝平未提出上訴。1997年12月29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改判陳建陽、田偉冬、王建平三人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核準朱又平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
時隔十幾年,其中一起司機被殺案出現(xiàn)"真兇出現(xiàn)"。2011年7月27日,杭州警方在組織命案攻堅戰(zhàn)中,發(fā)現(xiàn)一盜竊前科人員“項古頂”的指紋信息與1995年3月20日發(fā)生在蕭山的搶劫殺人案現(xiàn)場提取的指紋信息認定同一。經(jīng)偵查,杭州警方于2012年12月18日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犯罪嫌疑人項生源(即“項古頂”)立案偵查。
2013年5月23日,項生源開庭受審時當庭認罪。2013年5月30日,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項生源死緩。項生源承認相關傷害事實,但仍上訴,上周,浙江省高院二審維持原判。
陳建陽等至少洗脫了一起殺人案的罪名。而同時,由杭州市公安局一份“情況說明”顯示,陳建陽等涉及的另一起劫殺案也存在諸多疑點。根據(jù)情況說明,8·12“疑案”中所涉及出租車上提取的多處指紋也與陳建陽等5人無一吻合。
7月2日上午,浙江杭州蕭山陳建陽等5青年18年前劫殺兩司機案在浙江高院再審開庭,陳建陽等5人被當庭宣告無罪。(記者 趙小燕)
相關新聞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