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訊 曾任深圳航空有限責任公司高級顧問的李澤源,被控單獨或與深航原董事長趙祥等人,挪用深航20.3億元資金,用于李澤源所控制的公司償還債務(wù)。記者昨天獲悉,李澤源、趙祥等6人已被公訴至市二中院。
“大老板”前科累累
公開資料顯示,深圳航空成立于1992年11月,最初是一家國有企業(yè)。2005年5月,廣東廣控(集團)公司持有的深航65%股份,被兩家民營企業(yè)——深圳市匯潤投資有限公司和億陽集團,以27.2億元的價格通過競拍獲得,深航因此改制為民營資本控股的航空公司。
1956年出生的四川人李澤源,是深圳市匯潤投資有限公司的股東、實際控制人。據(jù)媒體報道,在深航內(nèi)部,李澤源被員工稱為“大老板”,但他的頭銜并不是法人、董事長,而是高級顧問。
記者了解到,李澤源曾有過多次前科,按照有關(guān)規(guī)定不能擔任公司的法人代表。起訴材料顯示,李澤源因犯銷贓罪,于1979年被吉林省當?shù)胤ㄔ号刑幱衅谕叫?年,1993年經(jīng)再審裁定免予刑事處分;因投機倒把,于1982年被北京市公安局東城分局勞教審查;因犯詐騙罪,于1988年9月被廣州市中級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因犯偽造證件罪、詐騙罪、走私罪,于1994年6月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2003年1月被裁定假釋,假釋考驗期至2008年8月3日;2009年11月29日,李澤源因涉嫌挪用資金罪,被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監(jiān)視居住,2010年6月17日被北京市公安局逮捕。
挪用巨款歸還債務(wù)
與李澤源一同被公訴的,還有曾任深航董事長、法定代表人,深圳市匯潤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法定代表人的趙祥,目前已73歲;曾任深航總經(jīng)理、董事的李昆;曾任深航董事、監(jiān)事會主席的徐海偉;曾任深航董事的劉文彪;還有曾任深航副總裁兼財務(wù)總監(jiān)的謝云雙。
檢方指控,李澤源等人涉嫌挪用資金罪,前3筆是共同犯罪。2005年12月,李澤源、趙祥、徐海偉經(jīng)預(yù)謀,利用職務(wù)便利,挪用深航收購大成飯店項目的資金6億元;2006年4月,三人又挪用深航投資重慶一房地產(chǎn)項目的資金3億元。2006年6月至7月,李澤源、趙祥、李昆、劉文彪、謝云雙經(jīng)預(yù)謀,挪用深航預(yù)付租賃飛機的資金10.2億元。上述款項被用于李澤源個人控制的深圳市匯潤投資有限公司及劉文彪個人控制的西北租賃有限公司償還債務(wù)。事后,深圳市匯潤投資有限公司歸還深航11.7億元。
另外4筆均是李澤源個人挪用。指控稱,2006年9月到2007年7月,李澤源挪用深航收購廣州空港酒店項目的資金等,共計1.1億元。上述款項,也用于深圳市匯潤投資有限公司償還債務(wù)。至案發(fā),該公司還有500萬元沒歸還。
托人偽造公司印章
此外,檢方還指控李澤源指使孫繼民(另案處理),于2006年4月非法制作世紀晶源科技有限公司、西北租賃有限公司、東方集團財務(wù)有限責任公司等4枚印章。
檢方認為,李澤源、趙祥、李昆、徐海偉、劉文彪、謝云雙無視國家法律,利用職務(wù)上的便利,挪用深圳航空有限責任公司資金歸個人使用,應(yīng)以挪用資金罪追究6名被告人刑事責任。另外,還應(yīng)當以偽造公司印章罪追究李澤源的刑事責任。李澤源在假釋考驗期限內(nèi)犯新罪,依法應(yīng)當撤銷假釋,與前罪沒有執(zhí)行的刑罰實行數(shù)罪并罰。
法院將擇日開庭審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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