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包括北大法學院教授張千帆、著名法學家郭道暉等在內(nèi)的十五名學者及社會人士聯(lián)名上書國務院,提請審查并修改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guī)定》,取消高考和招生工作中的考生戶籍限制。
查閱教育部下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guī)定》,其中有“申請報考高校的所有考生,須在其戶籍所在省(區(qū)、市)高校招生委員會規(guī)定時間和指定地點報名”的規(guī)定,這一規(guī)定成為各地排斥外來人員子女在本地參加高考的政策依據(jù),也成為外來人員子女無法在流入地參加高考的政策障礙。教育部既然多次表示要研究制定異地高考辦法,并鼓勵各地先行先試,就應首先取消與這一意圖相左的規(guī)定,掃除政策羈絆。
在人口流動日益頻繁的當下中國,外來人員子女無法在流入地參加高考,可視作教育制度滯后于社會發(fā)展的一個表征,不僅教育部多次表示要推進異地高考,溫家寶總理8月28日在河北省考察時也指出,要抓緊研究制定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輸入地參加升學考試的辦法。異地高考早已是大勢所趨,但這個“趨勢”似乎太過漫長,目前,推行“異地高考”既無路線圖也無時間表,教育部鼓勵各地先行先試,各地則等著教育部拿方案,異地高考光打雷不下雨。
推行異地高考難在哪?當然是現(xiàn)實利益的重新調(diào)整外來人口較多的省份,大多是經(jīng)濟較發(fā)達省份,同時是基礎教育質(zhì)量較好、高考錄取比例較高的省份,外來人員子女在流入地參加高考,勢必擠占戶籍考生上大學機會,必將遭到戶籍考生及其家長的反對,進而影響地方政府的決策。
怎么辦?外來人口也是當?shù)丶{稅人,而且各地教材與高考試卷又不相同,政府不能對此長期視而不見。難道要坐等戶籍改革完成、戶籍壁壘消失之后再推行異地高考?當然不能。在我看來,異地高考其實可以繞過戶籍壁壘單兵突進:根據(jù)某地外來考生的報考人數(shù),增加相應比例的招生名額,尤其是相應增加重點高校招生名額,讓該地的高考錄取比例、重點高校錄取比例與實行異地高考之前大致相等,這樣,外來考生就不會擠占戶籍考生上大學機會,各地對于推行異地高考的抵觸情緒則有望逐步消除這其實也是一種“帕累托改進”,在不減損戶籍考生利益的前提下,增加外來考生的權(quán)益,避免沖突,以“特事特辦”的形式繞過戶籍壁壘,促進社會公平正義。
調(diào)整各地高考招生名額,尤其是調(diào)整教育部直屬重點院校在各地的招生名額,這個權(quán)力掌握在教育部手里,只有教育部先動起來,制定出明確合理的政策,地方才會聞風而動。從這個角度看,推行異地高考,教育部應該有更多作為,成為這項改革的主導者、推動者,而不能一味等待地方先行先試,更不能讓各地自行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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