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王晟)在朋友與人發(fā)生爭執(zhí)后,男子王某酒后糾集7人沖進派出所,欲毆打“欺負”自己朋友的男子張某。在遭遇民警阻止時,王某將民警咬傷。
記者昨天獲悉,王某因涉嫌妨害公務罪被朝陽警方刑事拘留。
今年3月25日晚上9點,平房派出所接群眾報警稱,在朝陽體育中心南側兩名男子因瑣事發(fā)生沖突。民警趕到現(xiàn)場后將兩名男子張某、劉某帶回派出所調查。
正在吃飯的王某得知朋友劉某被帶走后,叫上7名酒友,借著酒勁沖進派出所,要教訓一下張某。辦案民警發(fā)現(xiàn)8名男子均是酒后狀態(tài)舉止失控,規(guī)勸他們冷靜。另外7人先后離開派出所,只有王某一人仍不肯罷休,欲闖進辦案區(qū)。
遭到民警的阻攔后,王某推搡民警,并抓住一名民警的左手就咬,民警只得將其制服。酒醒后,王某稱,他是山東人,當晚喝了將近1斤的白酒,得知朋友劉某被帶到派出所,一時沖動借著酒勁到派出所鬧事。
受傷民警被確診為左手肌腱及軟組織損傷,王某因涉嫌妨害公務罪已被朝陽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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