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一男子因母親送他的生日禮物被搶而無法交待,就想搶他人的項鏈,結果搶到的是一個價值2萬多元的玉墜。這名男子因犯罪數額巨大,日前被寶山區(qū)法院以搶奪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4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去年10月12日上午,被告人劉某騎自行車至本市寶山區(qū)長臨路、長江西路附近時,看到4一女士頭頸上戴著一根鉑金項鏈,立即想到母親曾經送給他這樣的項鏈作為生日禮物,而這個禮物自己在廣東時已被人搶走了,自己一直無法向母親交待。于是,劉某鬼迷心竅,尾隨該女士,趁其不備,伸手奪取項鏈。
這根價值只有1000多元的項鏈應聲掉落在地,而他手上抓的是一個玉墜,價值為2.2萬元。此時被害人大叫起來,劉某扔下自行車奪路而逃,兩名社保隊員將其當場抓獲,玉墜被交還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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