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報道 以色列前總理奧爾默特被起訴一直廣受關注。耶路撒冷地方法院24號做出判決,奧爾默特背信罪罪名成立,被判處一年緩刑和約2萬美元的罰款。這意味著奧爾默特的政治道路仍可能會繼續(xù)下去。下面本網來連線中國國際廣播電臺環(huán)球資訊駐耶路撒冷記者王倩,了解詳細情況:
主持人:耶路撒冷地方法院24號對奧爾默特的案件作出判決,請給我們介紹一下大致的情況。
記者:耶路撒冷地方法院24號做出判決,以色列前總理奧爾默特因犯有背信罪被處以一年緩刑和75000多謝克爾(相當于2萬美元左右)的罰款。同時,法院還判決奧爾默特的辦公室主任舒拉?扎肯9個月的緩刑以及4萬謝克爾,相當于1萬美元左右的罰款。此前,檢控方曾經提出,奧爾默特應當被處以6個月的社區(qū)服務和巨額罰款。相比之下,明顯奧爾默特獲得的判決要輕得多。
法官當天在審判時說,奧爾默特在擔任工貿部長期間,曾四次非法向他的老朋友和前合作伙伴梅瑟提供投資便利,法庭認為奧爾默特背叛了公眾對他作為政府部長的信任,犯有背信罪。但法官同時表示,導致奧爾默特總理任期結束的一些指控“值得考慮”,并且認為這是一起特殊案件,因為被告曾擔任國家總理,并因指控而辭職。
判決后,奧爾默特明顯心情不錯。他在宣判后公開表示,他曾經說要抬頭挺胸地從法院走出來,今天他做到了。他還說會尊重并接受法院的判決,也會從中吸取教訓。
主持人:我們知道,奧爾默特的案件審理了很長的時間,能給我們簡單回顧一下嗎?
記者:奧爾默特現(xiàn)年67歲,他曾任耶路撒冷市長、衛(wèi)生部長和工貿部長等職務。2006年出任以色列總理,2008年9月,因為涉嫌多項腐敗丑聞而辭職。
奧爾默特所涉及的幾個案件分別被稱為“里雄旅行社案”、“塔蘭斯基案”和“投資中心案”。這些對奧爾默特的指控發(fā)生在2002年到2006年之間。在“里雄旅行社案”中,奧爾默特被控從多家非盈利組織騙取額外旅行費用約9.2萬美元,用于讓里雄旅行社為其安排私人旅行。在“塔蘭斯基案”中,奧爾默特被控從美國商人塔蘭斯基手中多次接受賄賂,當時媒體曾報道說,這些賄賂是“裝滿現(xiàn)金的信封”,共計三十萬美元。在“投資中心案”中,奧爾默特被控在擔任工業(yè)和貿易部長期間,非法向他的老朋友和前合作伙伴梅瑟提供好處。耶路撒冷地方法院今年7月判決,對奧爾默特在“塔蘭斯基案”和“里雄旅行社案”的兩項指控不成立。24號的判決針對的是奧爾默特在“投資中心案”中的背信罪。
主持人:對于奧爾默特案件的判決,以色列各界都有什么樣的反應?
記者:一直以來,有關對奧爾默特的審判,分歧還是很大的。支持奧爾默特的人認為,奧爾默特終于獲得了公正的判決。認為奧爾默特有罪的人則對判決十分不滿,比如在今年7月,奧爾默特其他兩項控罪被判無罪的時候,也曾有許多司法界的人士抨擊說,這是對以色列司法制度的嚴重打擊。在24號當天的判決之后,耶路撒冷地區(qū)檢察官也表示說,這起案件還沒完,國家檢察部門應當考慮上訴。果然,以色列國家檢察部門辦公室在24號當天晚些時候就表示,決定就耶路撒冷地區(qū)法院對奧爾默特在塔蘭斯基案中的無罪判決進行上訴,但并沒有表示是否會就法院對“里雄旅行社案”的判決上訴。司法界預計說,最高法院很可能會接受上訴。這就意味著,有關奧爾默特案件的審理可能還另有下文。(駐耶路撒冷記者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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