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海事法院15日發(fā)布消息說,一艘載有2.2萬噸鐵礦石的阿爾巴尼亞船東所屬、船旗國為塞拉利昂的貨輪,拋錨在離福建省莆田港10多海里處達九個多月之久,17名外籍船員因與船東工資糾紛拒絕靠岸卸貨。近日,廈門海事法院根據(jù)貨主方申請,依法扣押該“LEDOR”貨輪。
廈門海事法院有關(guān)負責人介紹,該輪是2011年10月從印度陳奈港駛往中國江蘇省揚子江港途中,于10月4日在福建省莆田港非開放水域擱淺。船東安排好阿爾巴尼亞籍船長和16名敘利亞籍船員留守后,因缺乏資金修理棄船而去。據(jù)介紹,截至今年6月30日止,船東累計拖欠17名船員工資達43.5萬美元。
該負責人說,船東拖欠船員工資連累了中方貨主,貨主多次要求“LEDOR”輪靠岸卸貨,均遭到船員以沒拿到工資為由拒絕。在莆田市相關(guān)涉海行政部門多次出面協(xié)調(diào)無果的情況下,貨主遂向廈門海事法院提出扣押船舶并強制卸貨的申請。
該負責人說,此案在國際上造成一定影響,曾引起船東和船員所在國駐華使館的關(guān)注。又因外籍船東不知去向,外籍船員工資無人支付,給案件辦理帶來一定難度。法院表示,一定會堅持以人為本,平等保護中外當事人合法權(quán)益,依法盡快圓滿結(jié)案。(記者 鄭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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