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房琳通訊員曉宇
本報三門峽訊 靈寶職業(yè)討債人張某幫人討回2000元債務后,因索要500元“好處費”和朋友發(fā)生爭執(zhí)并刺死對方。3月1日,三門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今年38歲的張某是靈寶市陽店鎮(zhèn)人,早年在靈寶的金礦做護礦隊員,后成為靈寶有名的職業(yè)討債人,“工作”中多次使用毆打、拘禁等不法手段,2002年3月、2004年10月兩次因非法拘禁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
2011年7月,徐某請張某幫朋友孫某要賬,張某爽快答應。隨后,孫某帶著張某等人來到欠債人家中。在威逼之下,欠債人次日還了孫某2000元。
2011年8月14日晚,徐某請張某等人到孫某的夜市攤上吃飯。張某說起幫孫某要債的事,向徐某要“好處費”。徐某很惱火,說“伙計之間幫個忙,還要啥錢”,張某說“弟兄們以此生活,很辛苦,只吃飯就不來了”。兩人爭吵起來,經(jīng)過討價還價,徐某勉強同意第二天給張某500元。
當晚酒后,徐某開車送張某回家。車上,張某又問起“好處費”,說次日一定要見到應得的錢。徐某聞言停車與張某大打出手,廝打中張某掏出隨身攜帶的折疊水果刀朝徐某左胸部戳了一刀。后張某逃走,徐某經(jīng)搶救無效死亡。法醫(yī)鑒定,徐某系被他人用單刃銳器刺傷左胸部致心臟破裂出血急性心包填塞死亡。
線索提供卓爾李劍
相關新聞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