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網訊(記者 王濤 通訊員 邢紅軍)12月18日,記者從鄭州市交巡警支隊獲悉,2013年以來,鄭州市共發(fā)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較大事故7起,死亡35人,受傷55人,其中5起都是由重點車輛的交通違法行為造成的,所占比例極高。
這些交通事故,除了追究當事駕駛員的責任外,還分別對企業(yè)負責人及其他責任人追究了事故責任。下面對幾起重點車輛引發(fā)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情況進行通報。
1、鄭州市祥云運輸有限公司2起較大事故
2013年2月5日0時40分許,鄭州市祥云運輸有限公司豫AG6962號重型自卸貨車在S316線51KM+360M處與一輛小客車相撞,造成5人死亡。
4月7日1時許,該公司豫AL3869號重型自卸貨車在新密市嵩山大道與一輛商務轎車發(fā)生事故,造成6人死亡、1人受傷。
豫AG6962號重型自卸貨車駕駛人韓戰(zhàn)營、豫AL3869號重型自卸貨車駕駛人申金嶺及該車實際車主白輝利因交通肇事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鄭州市祥云運輸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桂芳、經理燕繪鵬、主管安全工作的副經理魏勝利、員工李洪濤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新中州(河南)運輸集團有限公司鄭州汽車旅游分公司3起較大事故
2013年4月3日,新中州(河南)運輸集團有限公司鄭州分公司豫AD2222(黃牌)號車在鶴壁市范輝高速102KM處與前方一輛因故障停車的貨車發(fā)生事故,致車輛側翻,造成5人死亡,多人受傷。
6月15日16時許,該公司豫AC9363(黃牌)號車在安徽省蕪湖高速巢湖市境內因前輪爆胎發(fā)生側翻,造成3人死亡,多人受傷。
11月23日7時40分許,該公司豫AC7377(黃牌)號車在甘肅酒泉清嘉高速公路清水段與另一輛大客車發(fā)生事故,造成4人死亡,多人受傷。
三起事故的肇事司機分別由事故發(fā)生地公安機關依法處理;該公司法人代表衛(wèi)濤、安全經理張長春被刑事拘留。主管安全的副總經理師松倉被監(jiān)視居住,車隊長牛世軍被行政拘留并免職,安全員李雙江被開除。
3、鄭東新區(qū)“1.17”事故
2013年1月17日8時21分許,鄭東新區(qū)鋼鐵物流園區(qū)內兩輛大客車相撞,造成7人死亡,51人不同程度受傷。
該事故肇事司機汪景學因交通肇事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鄭州市道路運輸管理局、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規(guī)劃環(huán)保局、中牟縣公路運輸管理所7名相關負責人分別受到黨紀、政紀處理。
4、滎陽市“5.19”事故
2013年5月19日15時5分許,滎陽市站南路與廣武路口處一輛重型自卸貨車與一輛電動三輪車相撞,造成3人死亡,1人受傷。
重型自卸貨車駕駛人袁鵬因交通肇事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滎陽市城市管理局3名負責人及滎陽交警大隊2名民警分別受到黨紀政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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