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3年1月18號到2月17號,鄭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隊在全市開展為期一個月的突出交通違法行為集中整治行動,將對查處到的突出交通違法行為一律頂滿格處罰。
問題一:臨近春節(jié),鄭州的車輛明顯增多,這次行動主要是針對那些車輛進行集中整治活動?
這次集中整治范圍較大,重點對水泥罐車、渣土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危險品運輸車、長途客運車輛、旅游客車、校車、通勤班車、小型面包車等客貨運車輛等車型,對超員、超速、超載、疲勞駕駛、酒駕、闖信號、闖禁行、農(nóng)用車違法載人、夜間違法使用燈光、涉牌等突出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整治。同時,將對查處到的突出交通違法行為一律頂滿格處罰。
此次整治主要在國道、省道、景區(qū)道路、城市快速路、城鄉(xiāng)結(jié)合部、在建施工道路、新開通的道路、流量小車速快的道路、客運車輛集中的道路、平時警力管控相對薄弱的道路等開展交通違法行為突出道路。
問題二:那么具體來說,將采取那些措施?
像在酒店、酒吧、迪廳、歌廳、夜總會等娛樂場所等人員、車輛比較集中的地方,嚴查酒后及醉酒駕駛交通違法行為;在午飯和晚飯后,利用車輛在路口等紅燈的時間,讓駕駛?cè)俗骱粑鼫y試,使查處酒后駕駛常態(tài)化。對夜間不按規(guī)定使用燈光的交通違法行為,在教育的同時一律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上限處罰,并一律按規(guī)定予以計分。減少因夜間不按規(guī)定使用燈光而引發(fā)的道路交通事故。
對在市區(qū)道路上行駛、停放和在公共停車場停放的無號牌、故意污損、遮擋、折疊、涂改、偽造、變造、挪用機動車號牌和不按規(guī)定安裝、懸掛單面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輛進行嚴厲查處。該處罰的處罰、該扣留的扣留、該拖移的拖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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