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郵政開通國內(nèi)小包快遞業(yè)務,為保障快件安全要求客戶在簽收時必須同時簽下身份證號碼,引發(fā)爭議。河南臺記者報道:
接收快遞的時需要簽上自己的名字大家并不陌生,但是市民張女士近日在接收郵政國內(nèi)小包快件時,快遞人員不但要求她簽下自己的名字,還要求她簽下自己的身份證號,對此她很不理解:
“本身那個上面有我的詳細的住宅地址,又有電話又有姓名現(xiàn)在又加上我的身份證號,我感覺非常的不安全。他要是覺得身份信息沒法核實的話他可以要求我出示一下身份證,但是不應該要求我把這個身份證號寫上去?!?/p>
對此,記者致電中國郵政一位工作人員,她表示,這樣做是為了保障快件的安全:
“這是我們的規(guī)定,必須本人出示身份證并在單據(jù)上簽收您的名字和身份證號,到時候如果不是您本人簽了,這東西丟了,我們就說不清楚?!?/p>
天之權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少春因為工作關系,經(jīng)常接收到這種快件,他認為,郵政的這種做法出發(fā)點值得認可,但是實際意義不大:
“郵政可以要求你這個工作人員在送交快件的時候要求核對一下真實身份證原件,核對完之后簽收就行了,這種讓他登記身份證號碼的行為我認為完全沒有必要。如果說因為消費者通過這種方式把身份證號泄露的話,郵政這一塊肯定要承擔法律責任,只能是建議快遞公司從自身角度改變自己的這個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加大自身的自律行為,然后來規(guī)避這一問題。” (記者 張寧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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