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親戚代簽的二手房買賣合同是否有效?記者了解到,此類現(xiàn)象并非個例,而不同的法院,類似的案例判決也不同。
記者段偉朵
昨日,記者接到鄭州市民李女士的投訴,她去年簽約購買的一套125平方米的二手房,在過戶過程中出現(xiàn)了業(yè)主“反悔”的情況。令她有苦說不出的是,當時與她簽約的并非業(yè)主本人,而是業(yè)主妻子的姐姐帶著房產(chǎn)證,以委托人的身份予以簽約。親戚代簽的二手房買賣合同是否有效?記者了解到,此類現(xiàn)象并非個例,而不同的法院,類似的案例判決也不同。
事件
簽約時由親戚代理業(yè)主突然毀約
“為了這個事情,這一年都在忙著打官司,花費了近10萬元,還是沒個結果?!弊蛉眨浾呓拥绞忻窭钆康耐对V電話,她告訴記者,因為去年7月買房子,遭到“毀約”,她平靜的日子被打破。
去年5月份左右,李女士和家人準備在鄭州市區(qū)買個二手房??戳藘扇齻€月,最終決定購買金水區(qū)北環(huán)路一小區(qū)的房子,總面積125.67平米,總價110萬元。因為當時房主王先生有事,王先生妻子的姐姐王女士帶著房產(chǎn)證原件等,與李女士的丈夫付先生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居間方是鄭州順通房地產(chǎn)營銷策劃有限公司。李女士付了3萬元定金,雙方約定,在合同簽訂后80個工作日內,帶相關證件到房屋管理部門辦理房產(chǎn)過戶及相關手續(xù)。
“合同雖然不是房主本人簽的,但代簽者是他的親戚,也拿了房本,中介公司說代理人也是可以的。”李女士說。沒想到,就是因為代理人簽約,隨后出現(xiàn)了一系列問題。
去年7月份,鄭州房價瘋漲,隨后8月份、9月份持續(xù)上漲。
在這個大背景下,原房主在辦理后續(xù)各種手續(xù)時,出現(xiàn)了懈怠的現(xiàn)象。雙方就誰出資金為房子解押產(chǎn)生了矛盾。
“合同約定,房子是雙方共同解押的?!崩钆空f,她看中的這套房子貸款并沒有還完,需要先還清貸款為房子解押,才能過戶。雙方約定由墊付公司先行墊付解押金,但原房主不愿意提供資料。最終原房主表示不再承認這份買賣合同,于9月1日再次在網(wǎng)上掛出了賣房信息,比原來的房價多了30萬。
訴訟 雙方對簿公堂,法院判決買方敗訴
“為了湊解押款,我們把車子都賣掉了?!崩钆空f,但原房主卻拒不履行合同。無奈之下,李女士老公將原房主王先生告到了金水區(qū)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判令王先生償還雙倍定金6萬元,傭金損失2.3萬元,銀行貸款損失費1萬元以及房屋差價11萬元。
庭審現(xiàn)場,房主王先生表示,那份《房屋買賣合同》并非本人簽訂,他也沒有對合同進行追認,這份合同對于他來說是無效的。此外,李女士家人沒有能力湊齊首付和解押款,不具備履行能力,先行違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金水區(qū)人民法院在今年3月13日出具了一份民事判決書,認定這份合同被告王先生沒有簽字,事先也沒有出具書面委托書,對合同內容不予追認,所以這份合同對于被告來說不發(fā)生效力。原告雖然提供了中介公司證明等證據(jù),顯示與被告有電話聯(lián)系、辦理貸款等事宜,但不能證明被告確認追認該合同約定的條款。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今年7月16日,二審判決書下來,維持原判。
爭議 親戚代簽的二手房買賣合同是否有效?
到底是原房主被親戚蒙在鼓里,是不知情者?還是因為房價上漲,找理由惡意毀約?親戚代簽的二手房買賣合同是否有效,要看代理人簽訂的合同,被代理人是否有追認行為。
記者了解到,親戚代簽約,隨后“反悔”的情況并非個例,惠濟區(qū)人民法院審理的一起案例,與李女士的遭遇類似。戚先生去年4月份,通過一家中介公司,與張靜(化名)簽訂《房屋買賣居間合同》,面積75平方米,價格77萬余元,該房房主是張莉(化名),張靜為代理人。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張莉“毀約”。惠濟區(qū)人民法院一審認為,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約束力。雖然張莉沒有直接簽訂購房合同,但她隨后簽訂貸款面談確認書等行為,應認定是對于這份代簽的《房屋買賣居間合同》的追認。
《合同法》司法解釋(二)第12條明確規(guī)定:“無權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訂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經(jīng)開始履行合同義務的,視為對合同的追認?!?/font>
“當時房主陪我去銀行面簽了,為啥沒有被法院認定為對于這份合同的追認行為?”李女士有點想不明白。
建議 李女士可以繼續(xù)申請再審,也可以直接起訴代理人
隨后,記者咨詢律師了解到,相似的判例只能起到參考作用,并不能認為類似的案例,不同的法院應該做出同樣的判決,畢竟,不同的案例,細節(jié)、證據(jù)等情況均不相同。
不過,他也表示,李女士如果對于二審判決有異議,可以繼續(xù)向法院申請再審,但再審周期會相對比較長;如果法院再審不予立案,李女士也可以向檢察院申請抗訴。此外,律師也提出了另外一種解決途徑,就是直接起訴代理人?!胺ㄔ赫J定王先生對這份房屋買賣合同不知情,那么有一種可能就是代理人沒有取得王先生的授權,惡意與李女士簽約,那么,在一定程度上可能構成了合同欺詐。李女士可以起訴代理人,討回自己的損失?!?/font>
律師分析,導致此次糾紛的原因之一在于涉案合同制定太過簡單,具體過戶流程約定不清晰,彼此的權利義務約定不明確。建議增大違約方的違約成本,約定更為清晰明了的合同文本,對于當下的類似情況將會有一定程度的抑制和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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