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期,國家土地總督察辦公室在京召開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制度落地實施情況督察工作調度會。會議通報了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制度落地實施情況督察工作進展及成效,并對下一步督察工作推進做出部署。這一舉措預示著完善房地產稅征收的主要障礙將被清除,下一步的稅制改革工作將一觸即發(fā)。
近期,國家土地總督察辦公室在京召開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制度落地實施情況督察工作調度會。會議通報了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制度落地實施情況督察工作進展及成效,并對下一步督察工作推進做出部署。這一舉措預示著完善房地產稅征收的主要障礙將被清除,下一步的稅制改革工作將一觸即發(fā)。
有關專家表示,房地產稅在國外其實已經有較長歷史,國內遲遲未推行是因為面臨著諸多障礙。首先,房地產稅作為一種直接稅需要對自然人的不動產進行登記,但現(xiàn)行的不動產登記制度和系統(tǒng)并不完善,尚未形成實質性整合,這也是國家要求地方大力開展不動產登記制度督查工作的原因。其次,對于房地產稅的征收需要在政治、社會上達成共識,各方面的不同意見和看法也需要能夠被合理整合,最終使房地產稅的征收能夠得到全社會的認可。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jiān)嚴躍進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房地產稅的征收能夠發(fā)揮三個作用。第一是增加相應的財稅收入,后續(xù)可以成為房地產領域的一類重要稅種,進而較好地支撐公共財政事業(yè),甚至可以更好地進行資金二次分配,進而促進住房保障事業(yè)發(fā)展。第二是積極調解收入水平,尤其是對于多套住房持有行為進行干預。換而言之,能夠有效地引導購房預期和投資心理。第三是能夠對房價上漲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征稅背后,勢必會對各類需求進行管制,這樣部分熱點城市熱點項目的炒作現(xiàn)象會減少,相應地房價上漲的壓力也會減少。
“從房地產稅收的征收趨勢看,部分稅收實際上是在減少的,類似營改增政策后,對于房企和購房者來說,稅賦以減少為導向。同時,‘房地產稅’的概念提出,增加了一種稅種,但本質上不是以增加稅收為導向,實際上還是以調整稅收結構,同時針對特定群體進行的一種征稅做法。” 嚴躍進告訴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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