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不是買菜,千萬不要頭腦一發(fā)熱,就跟風去買。買房置業(yè)陷進多,需要多留個心眼。時值傳統(tǒng)的“金九銀十”銷售旺季,大多數(shù)樓盤選擇此時開盤、加推;再加上,許多開發(fā)商要在今年最后一個季度完成銷售額、回款的任務,各大樓盤卯足了勁似的,紛紛啟動花樣繁多的營銷手段,以吸引購房者。
不少城市在十一期間還出現(xiàn)了“搶房”的火爆場面。但買房事關重大,小編特意整理了8個真實的購房價格陷阱案例,以提醒購房者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
“虛假認籌”套住你再說
案例:某樓盤在開盤前開展“認籌三萬抵十萬”活動,銷售員稱房價可能每平方米8000元左右,市民蘇先生便交納了三萬元認籌金。兩個月后樓盤正式開盤,房價卻變?yōu)?800元,和周圍其他樓盤比貴了不少,“三萬抵十萬”實際化為烏有。
分析:有的房企開展“無價認籌”活動,就是為了測試市場、鎖定客戶、操控價格、提前回籠資金。這種行為違反了《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guī)定》(下簡稱規(guī)定),屬于誘導他人與其交易的價格欺詐行為。
“不小心”給你看假價格
案例:某房企將價格公示牌上某套商品房的銷售總價一欄用紅色膠布遮蓋,表示此房已出售。但由于紅色膠布比較透明,有意讓消費者仍能比較清晰的看到銷售總價這一欄的數(shù)字,誤導消費者。例如,某套房透過紅色膠布看到的銷售總價為534500元,實價簽約成交價其實為512399元。
分析:《規(guī)定》第12條規(guī)定,對已銷售的房源,應當標示所有已銷售房源的實際成交價格。標示虛高的成交價格,將會誤導消費者。
“最后20套”永遠賣不完
案例:薛先生看到某樓盤廣告稱“最后20套江景房低價狂甩”便動了心,朋友提醒他這個廣告都登了快一年了。
分析:《規(guī)定》第14條規(guī)定,房地產企業(yè)在宣傳中涉及的價格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嚴謹。一些房地產企業(yè)在宣傳中,故意使用一些虛假、夸大、不真實的價格信息,欺騙、誘導消費者。
早已拿證就是不說價格
案例:某房企于6月4日取得1號樓、2號樓、3號樓共計210套住宅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截至7月20日,該企業(yè)仍未對外公布3號樓合計64套商品房價格。
分析:《規(guī)定》第9條明確要求,取得預售許可或者辦理現(xiàn)房銷售備案的項目,要在規(guī)定時間內一次性公開全部銷售房源并明碼標價對外銷售。對捂盤惜售行為,可按照該房地產企業(yè)未公開的商品房實際套數(shù),依法予以處罰。
關鍵信息公示不全
案例:李先生是有車一族,想買個車位比較多的樓盤??伤戳耸覙潜P,發(fā)現(xiàn)只有兩家公示了車位配比率。
分析:“商品房一套一標”政策要求不僅要公示每套商品房的建筑面積和銷售總價,還要公示開發(fā)企業(yè)名稱、預售許可證、土地性質、土地使用起止年限、樓盤名稱、坐落位置、容積率、綠化率、車位配比率、樓盤的建筑結構、裝修狀況、水電氣供暖等基礎設施內容。
抬高房價再來打折
案例:李爹爹在武昌光谷給兒子買了一套婚房,認購書上和營銷中心價格公示牌顯示總價為732000元,李爹爹享受“3千抵3萬、開盤九七折、按時簽約九八折”等優(yōu)惠活動后,實際成交價格為670173元。但實際上,該套商品房的申報備案價格為672175元,李爹爹實際上僅享受了2000多元優(yōu)惠。
分析:這種虛假優(yōu)惠看似額度很大,實則是構成虛假優(yōu)惠折價的價格欺詐行為。
標價牌跟你躲貓貓
案例:李女士最近到處看房,她發(fā)現(xiàn)有的樓盤根本沒有制作標價牌,每個銷售人員手上有一份價格表,需要她一套房一套房的來詢問;有的樓盤雖然制作了標價牌,但是放在了非常不起眼的位置,消費者很難注意到。
分析:《規(guī)定》第六、七條要求,房企一定要在商品房交易場所的醒目位置公示標價牌、價目表或者價格手冊,并且標價內容要真實明確、字跡清晰、標示醒目。
優(yōu)惠折扣看人來給
案例:唐女士與程女士是親戚,她們一起在某樓盤各自訂購了一套房,可唐女士在一次閑聊中發(fā)現(xiàn),程女士享受到的有些購房優(yōu)惠她卻沒享受到,根本就沒人告訴她還有“按時簽約送小家電、憑樓盤廣告單再減3000元”等優(yōu)惠。
分析:很多房企習慣于將各種優(yōu)惠活動“捂著”“蓋著”,總是在與消費者議價博弈時才一點點的釋放出來,這樣房地產企業(yè)就可在整個議價過程中始終處于主導地位。
原標題:買房注意事項:置業(yè)八大陷阱抬高房價再打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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