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萬科方面回應稱,經公司自查,萬科與地鐵集團之間不存在以協(xié)議或其他任何形式達成的對賭安排或意向。
9月12日早間,萬科企業(yè)股份有限公司就深交所于9月10日出具的《關于對萬科企業(yè)股份有限公司的問詢函》作出答復。
針對深交所質疑萬科是否與深圳地鐵集團存在以協(xié)議或其他任何形式達成的對賭安排或意向,萬科方面回應稱,經公司自查,并向公司董事、監(jiān)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書面確認,同時向地鐵集團發(fā)函核實,萬科與地鐵集團之間不存在以協(xié)議或其他任何形式達成的對賭安排或意向。
與此同時,萬科強調,公司已披露的重大資產重組相關信息真實準確、完整。
觀點地產新媒體獲悉,在國家發(fā)展改革委9月8日組織召開城市軌道交通投融資機制創(chuàng)新研討會上,深圳市地鐵集團董事長林茂德提到其“參與一個上市公司的事”。眾所周知,林茂德口中并未直接表明的“上市公司”指的便是萬科。
林茂德稱,其入股萬科有兩方面原因?!暗谝唬腋麑€,我們持你20多億股值后,必須保持每年(每一股)分一塊錢給我,每年都要分20億給我,相當于現(xiàn)金流很好。”
“第二,它過去20多年增長100多倍,它未來十年增長1倍我就賺500億,增長2倍我就賺1000億,我貸款就有還款來源了?!?/font>
林茂德的這番言論引來深交所的關注,但萬科在該回復函中一并指出,根據地鐵集團給萬科的復函,上述發(fā)言是地鐵集團按照市場化原則,基于該上市公司以往優(yōu)秀業(yè)績表現(xiàn)及分紅政策,以及對“軌道+物業(yè)”發(fā)展模式的信心,做出的投資回報設想。該投資回報設想是地鐵集團判斷長期重大股權投資之可行性的重要依據之一。
至于,媒體質疑萬科于6月披露的向地鐵集團發(fā)行股份購買資產的交易預案中未出現(xiàn)對賭信息,涉嫌信息披露違規(guī)?!案鶕罔F集團給本公司的復函,關于‘對賭’,乃是地鐵集團對于被投資公司投后管理、投資期望和投后回報的設想?!?/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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