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網(wǎng)法制頻道訊 3月16日晚,胡女士像往常一樣,逛完街后,就與朋友們在國貿360店傣妹火鍋店吃飯。本是懷著愉快的心情用餐的,但是在用餐過程中卻發(fā)生了一些讓人高興不起來的事情來。
“鮮西瓜汁”喝出了“不明物體”,金針菇里夾雜著黑色類似蟲子的不明物體,吃完火鍋后拉肚子……“這樣的事情就發(fā)生在3.15打假的第二天,也太不把消費者當回事了”,胡女士說起在傣妹火鍋店的鬧心事兒猶自氣憤不平。
更讓胡女士氣憤的是火鍋店方面對這件事情的處理態(tài)度。在事情發(fā)生后,胡女士和朋友向火鍋店方面討說法,可火鍋店方面給出了“有問題給你換,以前好多種這種情況我們都是這樣處理的”的答復。當胡女士和朋友詢問以往發(fā)生類似的安全問題是怎么解決的時,他們的回答則是“有客人投訴過啊,但是我們只能做到這樣咯”。在用餐過程中,火鍋店內突然斷電,一片漆黑,應急燈也沒有,導致用餐人群很是混亂,存在著極大的消防隱患。當胡女士及朋友與之理論時,其店中一崔姓經理給出了“我們傣妹不怕任何人曝光”的答復。
在“鄭州毒火鍋事件”塵埃未定之際,在河南省餐飲與飯店行業(yè)協(xié)會、河南省酒店業(yè)商會、河南省火鍋專委會一起舉辦了“火鍋行業(yè)食品安全研討會”且眾多餐飲店承諾要做有良心的餐飲之后,為什么還會有商家置消費者的生命安全于不顧,對食品安全持如此冷漠的態(tài)度呢?
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生命安全如何保證?餐飲行業(yè)的自律究竟能起多大作用?消費者維權是否只在3.15這天才管用?事關大眾生命安全,能否多一些真誠,少一些推諉;多一些關心,少一些漠視,給廣大消費者一個安全、健康、放心的用餐環(huán)境等等,這些都需要有關方面反思。
(郭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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