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輛車違章占用公交車站停靠,致使行人在道路中間等車。奧迪車司機師某此時錯踩油門連環(huán)撞車,導致等候公交車的多人受傷。記者昨天獲悉,8名傷者起訴后,密云法院判決師某、4名違章停車司機及保險公司賠償120萬元。
2014年4月26日14時,在密云縣鼓樓南大街,孫某等4人將4輛車違章停靠于公交車站及附近。多名乘客站在公交車道等車。當時,師某駕駛奧迪車行駛至此,他想去后座拿個東西腳上錯踩了油門,奧迪車加速與違章停車相撞,致連環(huán)追尾。一輛違章車被撞出去,與路邊站立、等車的行人接觸,造成10余人身體受傷。
事發(fā)后,師某為傷者墊付醫(yī)療費等20余萬元。8名傷者起訴要求師某、違章停車的4名司機及保險公司,索賠額總近200萬元。
法院認為,保險公司要在交強險、商業(yè)三者險范圍內(nèi)賠償,超出部分由各侵權(quán)人按責賠償。師某應承擔60%的責任;4名違章停車司機影響公交車進站、非機動車正常行駛,致使行人在公交車道等車、站立,各自應承擔10%的責任。法院據(jù)此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