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交通運輸部宣布,為加強并規(guī)范收費公路的管理工作,已組織起草了《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修正案征求意見稿)》,意見收集截止日期為2013年6月7日。意見稿稱 “國家實施免費政策給經營管理者合法收益造成影響的,可通過適當延長收費年限等方式予以補償。”
五一高速擁堵
這意味著,眾多高速公路可能因為節(jié)假日小客車免費政策的推行而延長收費期限。重大節(jié)假日公路免費通行方案于2012年8月2日正式出爐,實施不到一年。
五一高速免費期間京滬高速天津段出現(xiàn)大量車輛擁堵
此次意見稿將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第二項修改為:“經營性公路的收費期限,按照收回投資并有合理回報的原則確定,最長不得超過25年。國家確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經營性公路收費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0年。國家實施免費政策給經營管理者合法收益造成影響的,可通過適當延長收費年限等方式予以補償?!?/p>
與《收費公路管理條例》對比可發(fā)現(xiàn),收費公路的年限實際上并沒有變化,最大的亮點在于 “對免費政策受影響的收費公路予以補償”。
此次意見稿只是稱“通過適當延長收費年限等方式予以補償”,至于如何補償則沒有詳說。據(jù)相關消息人士表示,延長收費年限補償主要包括“時間換時間、金額換金額”的方式。
早在高速免費政策公布之初,就有專家表示,路橋公司將會因上述政策受到一定影響,減少約200億元的收入。而自免費政策實施以來,廣東等地的多家民營高速公路陸續(xù)向國務院、交通部上書,反映免費政策給公司帶來了嚴重虧損。
交通部科學研究院一名要求匿名的負責人稱,“我們認為要尊重契約精神,既然國家調整政策就要給企業(yè)予以補償,這是名正言順的。”
一句話點評:政府請客,人民買單。在偉大光榮正確面前,我們又圖樣圖森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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