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2-27 18:45:00 來源:映象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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映象網(wǎng)訊(記者 蔣宇飛 通訊員 安亞飛 唐瑩)以微薄的好處費誘騙他人幫自己還信用卡的透支,然后通過掛失信用卡多次詐騙他人錢財,2月27日,新鄭市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利用信用卡詐騙的案件。
信用卡的透支功能本是銀行為方便客戶而設立的,河南省新鄭市的吳東卻利用信用卡的這一功能行騙。
吳東是新鄭市龍王鄉(xiāng)人,2012年5月13日吳東找到趙杰編造自己因為手頭周轉(zhuǎn)不開,希望趙杰能暫時幫自己把工商銀行、廣發(fā)銀行的信用卡透支款還上,并許諾還上之后即可透支出來歸還。
趙杰考慮到自己和吳東只是普通朋友,倆人之間缺少信任,為避免承擔風險,本打算婉拒吳東。誰知吳東直接把自己的兩張信用卡、密碼連帶350元好處費給了趙杰,讓趙杰還款后直接自己把錢取出來。趙杰拿著吳東的卡及350元好處費心里踏實了許多,就本著給朋友幫幫忙的想法向吳東的工商銀行卡還款10000元,向吳東的廣發(fā)行卡上還款25000元。
可誰知吳東在看到手機短信提醒還款后立馬將兩張信用卡掛失。隨后趙杰去取款時已經(jīng)發(fā)現(xiàn)無法取出錢了,二他手里的信用卡也變成了廢塑料片。趙杰隨即聯(lián)系吳東,此時的吳東早已不知去向。明白了自己上當受騙的趙杰向新鄭市公安局報案。在案情偵破期間,吳東又使用相同的伎倆先后行騙3次,共騙取受害人60000元。
新鄭市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吳東被告人吳東友通過信用卡透支、掛失功能騙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gòu)成詐騙罪。在量刑過程中認為吳東多次詐騙,應酌定從重處罰。根據(jù)我國刑法,被告人吳東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六萬元。責令被告人吳東退賠被害人損失6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