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29 08:16:00 來源:金陵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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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橫穿馬路仰臥車道被軋
意外發(fā)生在2013年8月4日晚,李雪與同事聚餐后,獨自一人前往燒烤攤吃東西,在之前喝了一杯半白酒的前提下,李雪又喝了半瓶二兩裝的二鍋頭白酒。其間,吉海通過QQ得知女友身在燒烤攤,便騎自行車前往,陪女友喝到晚上11點多,后騎電動車送女友回暫住地。
據吉海回憶,當車行至石楊路附近時,李雪酒后難受,要求他停車。停車后,醉酒后的李雪出現(xiàn)了異常舉動,且情緒很激動。后來,李雪提出坐在車后不舒服,便自行橫穿馬路,想走回家,不料她爬上中心隔離綠島,約30秒后,事故便發(fā)生了,李雪被胡某駕駛的車從身上軋過,當場死亡。
據肇事司機胡某交代,當時,李雪是躺在車道上的,他遠遠望去,只看到一個黑影,他以為是垃圾袋,就這么軋了過去。當時,車子震了一下,他這才意識到出事了,因自己無證駕駛,且喝了酒,害怕吃官司,于是連車也沒停,就這么逃了。事發(fā)后,胡某與車主張某棄車而逃,但最終,胡某還是選擇了自首。
意外發(fā)生后,經交警部門認定,胡某承擔事故主要責任,李雪醉酒后仰臥在車行道內承擔事故次要責任。隨后,李雪的家人將胡某、張某及保險公司告上法庭,秦淮區(qū)法院經審理判決胡某、張某按70%的責任支付賠償款43萬余元;李雪自行承擔25萬余元。與此同時,因犯交通肇事罪,胡某被判刑。
家屬認為男友應送其回家
誰也沒有想到,李雪的家人隨即又將吉海告上了法庭,在他們看來,李雪自行承擔的那25萬余元應由吉海來承擔,因為身為男友的吉海,事發(fā)時沒能將醉酒的李雪安全送到家。家屬認為男友應將其安全送到家。昨日上午,秦淮區(qū)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庭審中,家人覺得吉海有很大過錯,如果當時吉海能保護好醉酒的女兒,女兒也不會丟了性命。
李雪的父親提出,事發(fā)時,吉海在明知李雪已經處于醉酒狀態(tài)的情況下,首先不應繼續(xù)與其一塊兒喝酒,其次,在送李雪回家時,不應讓李雪獨自前行,橫穿馬路,甚至是仰臥在車道上。綜上行為,足以說明吉海沒有盡到合理的義務,吉海的行為與李雪的死有直接的因果關系,應承擔這個30%的次要責任。
死者男友:這不是法定義務
對于女友的意外離世,吉海也很傷心,他說,他和李雪相識一個多月,是在網上認識的,因彼此感覺不錯,就發(fā)展成了戀人。之后,李雪從老家來到南京,與他在一個單位工作。吉海說,事發(fā)當晚,他不知道李雪在聚餐時喝了多少酒,但在燒烤攤時,李雪喝了半瓶二鍋頭,剩下的一半是他喝掉的。
對于李雪家人所說的“責任”,吉海認為,作為男友,他確實應當盡到送女友回家的義務,但這個義務不是法律上的義務,此外,李雪橫穿馬路后睡在馬路中間,這是他完全不能預見的,李雪這一行為導致的后果,與他沒有因果關系,他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由于雙方分歧較大,且不愿調解,法庭宣布將在充分合議后作出判決。李雪的死,吉海有沒有責任,金陵晚報將繼續(xù)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