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2-19 08:01:00 來源:華商網(wǎng)-華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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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犯田某后悔不已,稱對不起女友、女兒、家人 記者 陳興王 攝
一個剛出生56天的幼小生命,還未來得及學會叫聲“爸媽”,便被親生父親殺害后掩埋。
這名23歲初為人父的勉縣小伙說,他和女友都沒工作,有女兒后每月要花2000多元,積蓄快花光了,生活壓力很大。
昨日,案件偵破后的第6天,孩子的父親田某在看守所懺悔,稱對不起女兒,自己沒有盡到一個做父親的責任,希望女友能好好生活。
報警稱女兒被殺 改口后匆匆關(guān)機
勉縣公安局指揮中心主任李建軍昨日介紹,2月12日下午4時許,女子張某打來報警電話,哭訴稱她在河堤上,自己的女兒被“弄死了”。
而當接警員詢問案情時,張某又改口稱自己兩個月大的女兒“找不到了”。接著,張某突然掛斷電話,手機也關(guān)了機。
勉縣警方根據(jù)這個信息不完整的報警電話,先安排民警沿勉縣城區(qū)河堤搜尋,后借助戶籍系統(tǒng)和手機號碼尋找報警人。
2月12日晚7時許,辦案民警得到信息,報警人張某與男子田某在縣城租住房屋同居,二人剛育有一女。
當晚,警方在出租屋內(nèi)找到了田某和張某,但沒有見到二人的女兒。
田某稱已將孩子送到安康市的親戚家中暫養(yǎng)。辦案民警打電話核實,田某安康市的親戚卻稱并未收養(yǎng)田某女兒。田某見事實已經(jīng)無法隱瞞,主動要求隨民警到派出所去說明情況。
又一次為娃爭吵后 他掐死女兒埋路邊
田某23歲,主動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實。讓人難以置信的是,田某與張某二人剛出生56天的女兒,已經(jīng)被田某掐死后掩埋在108國道邊一處花壇中。
據(jù)悉,田某與張某經(jīng)同學介紹認識后熱戀,之后二人在勉縣縣城租住房屋開始同居生活。田某當時無業(yè),張某原本在縣城打工,懷孕后便休息在家。2013年12月9日,張某生下一女,二人靠著之前的積蓄生活并養(yǎng)育女兒。
隨著積蓄越來越少,田某和張某在出租屋內(nèi)因帶孩子的瑣事時常爭吵。今年2月3日(正月初四)晚7時許,人們還在歡度春節(jié)之時,田某和張某又因帶孩子的瑣事爭吵,隨后張某外出買東西。
田某獨自一人在出租屋內(nèi),想著撫養(yǎng)女兒增加了家中的經(jīng)濟負擔,給生活帶來了壓力,氣憤之下將自己剛出生56天的女兒活活掐死。之后,田某將女兒的尸體用褥子包裹,抱至108國道邊一處花壇掩埋后返回出租屋。張某回家找不見女兒,田某謊稱已將孩子送人領(lǐng)養(yǎng)。張某不相信,堅持要找回孩子。
2月12日下午4時許,田某帶著張某在勉縣城區(qū)河堤附近徘徊尋找女兒。在張某的再三追問下,田某才告訴女友:“孩子找不回來了?!睆埬畴S即撥打電話報警,還未說完,便被田某制止。
對話疑犯
做爸爸了很激動 本想過完年找工作
昨日,田某與張某租住的房屋房門緊閉,據(jù)了解張某可能還在屋內(nèi)居住,為不打擾這位剛失去孩子的母親,記者沒有敲開出租屋的門。
在勉縣看守所內(nèi),田某哽咽著多次提到對不起女友和已死去的女兒,稱沒盡到做父親的責任。
華商報:咋忍心這樣對自己的親生女兒?
田某:經(jīng)濟負擔重,生活壓力太大了。我們兩個都沒有工作,靠之前的積蓄生活,沒有孩子前,一個月花幾百元,有了女兒后,買的奶粉一桶200多元,一個月要花2000多元,積蓄也快花光了。
華商報:女兒出生前,有沒有考慮到經(jīng)濟問題?
田某:女兒出生的那天,想著做爸爸了,我很激動、很高興。經(jīng)濟上的問題我也想過,本來打算過完年就去找工作賺錢。我之前打過工,給別人送貨,一個月賺1000多元。
華商報:還想說些什么嗎?
田某:現(xiàn)在說對不起已經(jīng)晚了,我希望我“老婆”能在外面好好生活,我父親已經(jīng)60多歲,母親50多歲,我不知道今生還有沒有機會在他們身邊盡孝,希望他們能健健康康的。我對不起自己的孩子,我沒有盡到一個做父親的責任。
(記者 陳興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