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出臺電梯使用安全管理辦法 不準推車乘電梯
把自行車(電動車)推到家里或家所在的樓層走廊里,是很多居民的選擇。
[編者按]
小區(qū)是社會的縮影,小區(qū)雖小,但卻事事和民生相關。比如,鄭州剛出臺規(guī)定不準自行車(電動車)進電梯,有些居民覺得規(guī)定是“一刀切”;居民樓下建衛(wèi)生服務中心或服務站,看病方便了,樓上的居民卻不樂意了;好多小區(qū)旁邊的菜市場沒了,買便宜的菜和活雞活魚不方便了。
民生改善“沒有最好,只有更好?!泵裆纳剖且豁楅L期的、系統的、艱巨的、復雜的工程。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強調的:“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一項長期工作,沒有終點站,只有連續(xù)不斷的新起點。”
今天本報刊發(fā)的三件事兒,都是小區(qū)居民關心的現實利益問題,都是民生問題,希望有關部門重視起來。
□記者王磊文白周峰攝影
核心提示|2017年1月1日,你騎著剛買的自行車(或電動車)回家,想坐電梯把車放回家,卻被物業(yè)告知,不能攜帶它上電梯。你感覺很委屈。但是物業(yè)振振有詞:這個規(guī)定,出自“鄭州市電梯使用安全管理辦法”。
昨天,記者從鄭州市政府獲悉,鄭州市電梯使用安全管理辦法已經出臺,2017年1月1日起實施。該新政規(guī)定,乘客不能攜帶自行車(含電動自行車,已折疊的自行車除外)乘坐電梯的規(guī)定,引發(fā)熱議。
【爭議】
這是對電梯的保護 VS不贊成對所有電動車“一刀切”
根據昨天鄭州市政府發(fā)布的鄭州市電梯使用安全管理辦法,“乘客應當按照安全注意事項和電梯管理要求乘用電梯,不得有下列行為”,“下列行為”中就包括不能攜帶自行車(含電動自行車)乘坐電梯。
河南省盛茂永代機械制造設備公司負責設備安裝的朱先生說,住宅小區(qū)的電梯是載人的,不同于貨梯。兩者技術規(guī)范、安裝標準都不一樣。電動車進電梯,會導致馬達受力不均,容易引發(fā)故障。在電梯維保方面,也比較麻煩。
鄭州市物業(yè)維修基金管理中心一位負責人說,鄭州很多電梯出事故,都和不正常的使用有關系。有的是因為載重過大,比如放置大件家具、家電,有的是經常放置電動車,時間一長,容易撞壞電梯轎廂門,導致電梯脫軌及被刮傷刮花等事故,縮減電梯的使用壽命。
鄭州三全路上居住的居民李先生說,不贊成“一刀切”,因為有的電動車重量大,但是還有很多自行車包括小巧的電動車重量很小。
鄭州市民鄭先生說,為啥不許自行車上電梯?畢竟搬家里才安全,現在的自行車,好的幾千,上萬的也不稀奇啊。
根據鄭州市電梯使用安全管理辦法,乘客不能攜帶自行車(含電動自行車)乘坐電梯,但是,已折疊的自行車除外。
【回應】
這項條款是后加上的經歷了激烈討論
昨天,鄭州市政府有關部門工作人員表示,乘客不能攜帶自行車(含電動自行車)乘坐電梯,這項條款是后加上去的。今年8月,鄭州市電梯使用安全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時候,并沒有這一條。這項條款加入之前,經歷了激烈的討論。鄭州現在有300多萬輛非機動車,這些車如何管理的確是龐大而細致的工作。最終,出于對電梯安全的考慮,還是加入這一條款。
如果市民依舊攜帶自行車(含電動自行車,已折疊的自行車除外)上電梯,會受到什么處罰?昨天,記者查詢新出臺的電梯使用安全管理辦法發(fā)現,針對這一條款,文件中并沒有規(guī)定如果違反了該如何處罰。
其他規(guī)定
電梯停用,未公示停用原因,可罰款5000元至2萬元
小區(qū)電梯停了不公示原因,要處罰。根據新規(guī),電梯使用單位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縣(市、區(qū))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以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電梯運行期間,相關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未在崗;對運載建筑材料、建筑垃圾以及易造成電梯損壞的大型家具、家用電器等物品的,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或者未安排人員進行現場管理;電梯停用,未公示停用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