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01 09:37:00 來源:河南法制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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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幫助弟弟逃避刑事追究,哥哥上演現(xiàn)實版“劫法場”。近日,經睢縣檢察院提起公訴,該縣法院以聚眾沖擊國家機關罪,判處哥哥劉汝輝有期徒刑兩年。
2013年4月19日0時10分,睢縣城關鎮(zhèn)西門里村民劉亞喬等4人酒后在睢縣城關鎮(zhèn)無故毆打韓某、張某,并將其電動三輪車毀壞。睢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民警接到110指令后立即處警,但遭到劉亞喬等4人毆打,其中一名民警被打骨折,后經鑒定構成輕傷。劉汝輝在得知公安民警將其弟弟劉亞喬帶到派出所后,伙同他人將睢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大門跺開,將劉亞喬強行帶離派出所。
睢縣公安局以妨害公務罪將劉汝輝移送睢縣檢察院審查起訴后,檢察干警經審查認為,劉汝輝的犯罪行為既符合聚眾沖擊國家機關罪,又符合妨害公務罪,屬想象競合犯,應當擇一重罪處罰,遂以聚眾沖擊國家機關罪將其起訴至法院。睢縣法院經開庭審理,采納了公訴意見,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