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07 09:05:00 來源:映象網(wǎng)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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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理想一點時間4:兩岸三地精英齊放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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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理想一點時間4》是鳳凰網(wǎng)博報博文選集(第四集)。書中精選兩岸三地、海內(nèi)外多位博主的佳作,是鳳凰網(wǎng)博報編輯部從近萬篇推薦博文中精選出,根據(jù)文章觀點質(zhì)量和網(wǎng)友點擊量等因素綜合考慮,優(yōu)中選優(yōu)。書中文章觀點鮮明,可讀性強,是近年來不可多得的博文選集。
作者簡介
胡紫微 柴靜 章立凡 張鳴 徐賁 邱立本 許小年 冉云飛 吳祚來 朱大可
崔衛(wèi)平 雷頤 賀衛(wèi)方 馮侖 王樹彤 鄢烈山 劉遠舉 姬中憲 諶洪果 喬志峰
犁航 李銀河 彭玉宇 黎明 單士兵 劉洪波 葉檀 木然 閭丘露薇 丁啟陣
王旭明 郭老學徒 楊佩昌 李鐵 王貴成 宋石男 汪中求 唐辛子 連清川 老愚
十年砍柴 安立志 鄭東陽 廖信忠 賈葭 石詠琦
精彩試讀
柴靜:十年·十人
張高平在監(jiān)獄里服了十年刑,哪個警察都知道他“就是那個死不認罪的”。
他不向獄警鞠躬,不報自己的囚號5173,不寫思想?yún)R報,不背“38條”(監(jiān)獄服刑人員監(jiān)規(guī)紀律)。別人為他開脫“歲數(shù)大了,記不起了”,他把頭一抬,“我能記,我就是不背。背就要認罪、悔罪,我沒強奸,也沒殺人”。他出操時特意站第一排,跟著做廣播體操,但拒絕隨其他犯人唱《感恩的心》。在他看來,做操是鍛煉身體,唱《感恩的心》代表改造,這他接受不了。他也不參加勞動,說“這不是我的義務(wù)”。
這種明顯違背紀律的行為一開始被認為是抗拒改造,按照規(guī)定,他在嚴管隊接受禁閉,土銬銬在身后,站十幾個小時,跪在地上用嘴叼起饅頭,寧可被關(guān)滿三個月,也不認錯。獄警給他做工作,講解程序,“我們只能認你三個證——判決書、起訴書、執(zhí)行通知書,三證齊全你就是個罪犯。”
他說:“三證全?佘祥林、李九明、趙作海、杜培武這些都不有判決書嗎?如果你敢說只要是判決了的就沒有一例錯案,我就認罪伏法?!?/p>
張高平被關(guān)押在離家將近四千公里的新疆石河子監(jiān)獄,出事后懷孕四個月的妻子跟他離婚了?!拔乙稽c都不怨她,我只說了一句話。我跟她說,我沒對不起你,我真心希望你找一個愛你的人。她摸了錢給我,我說不要,你拿回去,就這么結(jié)束了。我轉(zhuǎn)身就走了?!?/p>
母親去世,孩子還小,沒人來探望過,他沒有拍過照寄給家人,因為不肯拍穿深藍色囚服的照片。兩個女兒的照片他看了心里痛苦,看不下去,又寄了回去。從來不跟孩子通電話。“怎么說?對我女兒說,爸爸我對不起你?。课矣譀]犯罪,我怎么對不起你啊?我說我對得起你?我又沒有把你撫養(yǎng)成人,所以說尷尬嘛,我不說。”
監(jiān)獄的勞動改造,是在古爾班通古特沙漠建造引水工程,中午沙漠里地表溫度可以接近六十度,擺個雞蛋在上面,都能烤熟了。一天太陽也要曬十四個小時,一棵樹都沒有。蚊子多得可怕,從襯衣外頭照樣叮得進去,沙塵暴一旦進來,漫天沙子帶風抽著人,冷得馬上就要穿棉襖。冬天零下三十五度拉地灌溉,吃鹽煮包菜和窩頭。
他讓家里人寄一張杭州地圖隨身帶著,見了哪個警官,就地鋪開地圖,給人講解他當年的行車路線?!拔腋緵]有作案時間?!彼某隽擞小耙宦榇钡纳暝V材料,時間長了,監(jiān)獄里紀律員、教導(dǎo)員、監(jiān)督長、管教組長、帶班隊長都開導(dǎo)過他,“張高平啊,你減點刑吧,我們給你獎勵三十個月,早點出去申訴,兩條腿走路,這么艱苦你何必?。 ?/p>
他說到這兒情緒激動,用頭捂著臉,眼淚流下來:“我說你不要說給我減刑了,你就算讓我現(xiàn)在把這個認罪悔過書寫出來,你就放我回家,我都不出去,我就在這里等。自己給自己定了三條:要么拿到無罪判決書,光榮回家;要么就是身體不行死在監(jiān)獄里算了;要么十五年坐滿,我自己去北京申訴?!?/p>
他從椅子上斜下去,好像頭把整個身子都拉彎了。這是他在嚴管隊時留下的病,一激動,頭暈得很厲害,就要蹲下來,揪著頭發(fā)。他說:“這些我不說了,你給我提個高興一點的問題吧,高興一點頭不暈啊。”
我怔在那兒,囁嚅了一句:“你這些年有什么高興的事嗎?”
他捂著頭,腰彎得要蹲在地上,哭出聲來。
“沒有。”
二
張輝,張高平的侄子,出生在1976年,個子不高,紅臉膛,眼睛有一點怯生生的。叔侄倆一起出車,他被判了死緩,父親張高發(fā)勸他認罪,“你不認罪,減不了刑,你這一輩子就再也見不著我和你媽了”。
他被判刑后,要被警車帶走,父親在車門前一把揪住了他,這一把幾個法警都拉不開,車開后老人在地上打滾,不想活了?;丶姨稍诖采希畮滋觳豢铣燥?,是奶奶跪在床邊求他,才活了下來。他帶著張高平的兩個小女兒到處申訴。來北京的時候,下雨睡在地下室,不下雨帶著小學二年級的孩子睡在立交橋底下,三個人蓋一層薄被子。
人家有兄弟兒子幫忙,他沒有。地里六七千斤玉米一個人挑回家,監(jiān)獄里兩個人靠他養(yǎng),撐不下去就賣一頭豬,寄點錢給在監(jiān)獄里的兒子和弟弟,那里只能吃到青菜、蘿卜和冬瓜,有錢能換一點點油水。張高平從這一點錢里,還省出了二十塊,捐給了汶川地震災(zāi)區(qū)。
張輝掙扎過,不想認罪。他和未婚妻連道別都沒有,本來年底要結(jié)婚的。離家前最后一面,他跟對方保證自己要戒煙,未來丈母娘給他遞過煙,他又隨手抽起來了,未婚妻嗔怪他,那是生活給他的最后的一點甜蜜和念想。別人怎么說是一回事,他要是認了罪,心里這一點念想都死了。
但奶奶的眼睛哭瞎了,去世了。張輝母親才六十歲,滿嘴的牙都掉了。張輝要減刑見他媽一面,就認了罪,承認他二十七歲時,在大貨車上強暴搭車女子王冬,并用手扼其脖頸致死。在監(jiān)獄里,最被看不起的就是這種犯人,“這都什么年頭兒了,還強奸”。吵起架,別人罵強奸犯,臉上的鄙夷讓他什么也沒法再說了,“十年,滿滿的都是痛苦”。
他害怕想將來的生活,只想如果五十歲的時候能出獄,他就在新疆要飯,再也不回家鄉(xiāng)。
三
王冬,十七歲,當天跟母親吵架,離開家,去投靠在杭州的姐姐,想去一家螺絲刀廠打工。
因為是臨時起意出行,趕不上客車,熟人介紹上了張氏叔侄的車,她還一臉稚氣,一路沒怎么說話,坐在副駕駛座上,有點拘謹,兩手扣著一直放在腿上。叔侄倆在臨安停車吃宵夜時,說請她吃碗三塊錢炒粉,她拒絕了,也不下車,自己買了一串豆腐干坐在車上吃了。在下沙開發(fā)區(qū)立交橋下,因為與叔侄倆去上海的路線沖突,她下車去另外打車,與十分鐘路程之外的親戚會合。張高平看她最后一眼時,“她站在路邊,立交橋下燈光挺亮的,車來車往”。
她再被發(fā)現(xiàn)時,全身赤裸,倒在一個水渠里,是被掐住脖頸窒息而亡。她的身上沒有張氏叔侄留下的指印、毛發(fā)、體液和衣服纖維,拋尸現(xiàn)場沒有他們腳印,但八個手指甲里留有另一個陌生男子的DNA。
警方查過這名男子,“去了三次安徽”,都是找王冬家鄉(xiāng)的熟人,一無所獲。
張家叔侄被認定強奸殺人入獄兩年之后,浙江大學城市學院學財務(wù)管理的大四女生吳晶晶,在回家途中失蹤。她二十四歲,事發(fā)前一天剛接到去銀行工作的通知,跟父母說“以后我工作來還你們借的債”。她眉心有一顆痣,穿黑色外套,墨藍牛仔褲,圍灰綠色圍巾,斜背朱紅色的挎包。八天后,她在下沙開發(fā)區(qū)的一個窨井內(nèi)被找到,全身赤裸,衣服漂在水上。她被手掐頸部,又被繩子勒過。
殺害她的人叫勾海峰,一名夜班出租司機,張高平在電視里看到這期節(jié)目報道后,曾向獄方反映吳晶晶案中致死的手段、地點、拋尸方式與王冬案極為相似,未獲重視,他被調(diào)入新疆服刑。
四
除了張高平,沒有任何人懷疑過這個勾海峰與王冬有關(guān),他殺害吳晶晶的案件在浙江轟動一時,很清楚地被界定為“沒有前科,孤立,偶然”的激憤殺人。這個身高一米八的東北汪清人,案發(fā)時三十六歲,有過一次婚姻,在家鄉(xiāng)有一個十歲的女兒,有女友。他的弟弟認為他是一個“很照顧家人,也很孝敬父母”的人,只是“脾氣有點暴躁”。
查看當年的媒體報道,都是勾海峰敘述他與乘客吳晶晶如何“發(fā)生口角”。他說吳晶晶如何辱罵他的命不值錢自己的命才值錢,并詛咒他遲早被車撞死,到了家門口不肯下車還在罵他,他伸手去給她開車門時,她“撓”了他一下,激發(fā)他憤怒導(dǎo)致殺人。當時偵查也作此認定,對外公布。
以至輿論討論重心都在“不要歧視外地司機”,“如何克制情緒避免口角發(fā)生”等等。這也成為勾海峰一審被判死刑后上訴的理由,認為吳晶晶有過錯。
不過,細看二審判決書,會發(fā)現(xiàn)此說法有嚴重疑問。
裁定認為,“勾海峰稱其停車打開車門后與吳晶晶發(fā)生激烈爭吵,吳大聲指責勾,后兩人又發(fā)生互打,但本案并無附近其他人員發(fā)現(xiàn)或聽到吵打聲音的證明;被害人家樓旁有寬闊的通道可供汽車進出,被害人又攜帶較多的東西及手提電腦,但勾海峰帶公安機關(guān)指認的所謂被害人要求停車并發(fā)生爭執(zhí)的地點,卻距被害人家有較遠的距離,且相對偏僻。案內(nèi)材料反映被害人平時膽小且性格內(nèi)向,尸檢報告亦未發(fā)現(xiàn)有嚴重打斗痕跡。勾海峰上訴稱其因服務(wù)態(tài)度及車費問題遭被害人辱罵、雙方發(fā)生激烈沖突而殺人,不僅沒有證據(jù)證實,而且與本案實際不符。”
直到勾海峰因“故意殺人罪”被執(zhí)行死刑后,關(guān)于他“作案動機不明”的爭議,仍然持續(xù)很久,在臨刑前最后一次采訪中,他說自己以往樂于助人,只是“一時暴躁”,沒有任何“劫財劫色”的動機。
能確知的事實是,勾海峰用手猛扼被害人吳晶晶后,又用坐墊套上的繩子勒被害人頸部,帶至偏僻處,“出于逃避偵查”,將她脫光衣服,頭朝下拋至三米深的窨井之中,將衣物拋入水中,此時的吳晶晶并未真正死亡,根據(jù)尸檢報告,她是因溺水合并壓迫頸部而導(dǎo)致機械性窒息死亡。之后,他將女孩隨身帶的一包換洗衣服扔到學校附近垃圾筒,試圖混淆偵察方向。并拿走女孩的手機,手提電腦和MP3和數(shù)百元現(xiàn)金,送給自己在杭打工的弟弟。而王冬案里,錢包里的錢也全部被拿走了,始終沒有找到。
這兩個案件的審核人都是聶海芬。
五
聶海芬,1962年出生。
當年媒體報道,2000年以來,她主辦及牽頭主辦的杭州市區(qū)重特大案件三百五十余起,一審判處死刑的三百余起,“準確率達到百分之百,她審核的預(yù)審案件,移送起訴后無一起冤假錯案及無罪判決案件”。
采訪中,叔侄二人都說,預(yù)審階段沒有女性提審,看過照片后都說沒見過這位女警官。但當年接受電視訪問時主角是她,講述了參與偵破“5?18奸殺案”時,如何在沒有找到任何物證的情況下,通過“突審”,讓“驚魂未定”的張氏叔侄交代“犯罪事實”,進而從“細節(jié)”入手,獲得了“無懈可擊”的證據(jù)。
張高平說他唯一一次有輕生的念頭,就是看到這期報道之后。
他和侄子二人的描述中,口供是通過”七天七夜不讓睡覺”“鼻孔插煙”“跪鞋底”“打耳光”等刑訊逼供手段得到的。不過,張高平說他最痛恨的不是刑訊逼供,“也許打是沒有辦法了,他們真想破案”,他最不能接受的是被陷害。再審中認定“偵查機關(guān)違法使用同監(jiān)犯袁連芳采用暴力、威脅等方法參與案件偵查,協(xié)助獲取張輝有罪供述,同時又以該同監(jiān)犯的證言作為證據(jù),直接導(dǎo)致了本起冤案”。
六
袁連芳,1962年生,杭州本地人,當過鍋爐工,干過銷售,熟悉的人說他能說會道,有些文化。因為與女友販賣黃碟被判刑六年,之后被留在看守所,熟知內(nèi)情的人說,“三年以上刑期的人留所服刑,只有一種可能,就是留作耳目”。
耳目的意思是在看守所偵查情報。
袁連芳是張輝號子里的“老大”,有煙抽,有牙刷用,有菜吃。他比張輝更熟悉案情,畫出作案路線要張輝記住,好指認現(xiàn)場,不聽話讓人踢他的下身。在判決書上,他還向法庭出示證明,說張輝曾“神態(tài)自若”地談及殺人經(jīng)過。他的減刑書上寫多次配合警方“工作”,這些“工作”幫助他得到十個月的減刑。
我撥通袁連芳電話時,聽到他聲音遲緩吃力,查資料才知道,2011年春節(jié),他因高血壓中風,幾個一起打麻將的人把他送到了醫(yī)院,有一陣子失去了語言和咀嚼能力。在電話里問他案子的情況,他說不清楚,不記得,把電話掛斷。
我的同事在杭州找到他的住處,他一個人住在一個六七平米的房間里,一個單人床,一個小桌子。松弛虛胖的臉,說話有些吃力,眼皮耷拉得很厲害,吐字不太清楚,沒人照顧他,他獨自住,問他這幾年怎么過的,他說“不知道”,墻上掛著巨大的他年輕時的照片,同事再問為張輝的案件作證的事情,他指了指腦袋,說“我已經(jīng)不知道了,我生了病,過去的事情不記得了”。同事說請你回憶一下,他說“不愿意想過去的事,不開心”。
同事的信里說“他雙手放在腿上,耷拉著臉坐著,臉上沒有歉意,沒有惶恐,也沒有畏縮。只是一點生命力都沒有了,好像任何一種情緒都能耗盡他所有的精神”。
七
2002年,河南發(fā)生滅門慘案,為被告馬延新辯護的人是一位叫朱明勇的律師,馬廷新說認罪書是自己牢里的老大袁連芳寫好,威脅讓他抄的,朱找到馬舊日的日記和其他記錄,發(fā)現(xiàn)語言規(guī)律和認罪書里面完全不一樣。馬廷新沒有什么文化,的得地分不清楚,“他全部都是用白勺的。但在認罪書,用法都非常規(guī)范,不符合馬廷新的語言習慣”。
2008年的4月17號,打了五年官司,經(jīng)歷兩次檢察院抗訴后,法院排除非法證據(jù),馬廷新被無罪釋放。
這個事件被《民主與法制》報道,在新疆服刑的張高平和張輝幾乎同時在報道中看到“袁連芳”的名字,“毛發(fā)直豎”。張高平向監(jiān)獄檢察官申訴后,檢察官向河南查詢袁連芳的背景,確認與杭州袁連芳為同一人,但他之后的推動數(shù)年無果,退休前他向張高發(fā)交代,“你去找一個叫朱明勇的律師,只有找到他,才能救你的親人”。
張高發(fā)從安徽趕去河南,帶了一只火腿,拿編織帶緊緊捆住,用一根小木根挑著。這支火腿讓朱明勇心酸?!榜R廷新這個案子,如果不是我辯護,如果我沒提到袁連芳,如果媒體的記者的報道里面,也不寫袁連芳這個細節(jié),如果這篇文章沒有在新疆出現(xiàn),如果沒有張檢,如果他們沒有再找到我,如果勾海峰沒作案或者沒被抓住,如果張高平?jīng)]看到那期節(jié)目,可能就都沒有今天這一切。”
他免費代理了此案。帶張高發(fā)去高院時,才發(fā)現(xiàn)之前七年的申訴沒有任何登記。他倆在高院前的臺階上茫然呆坐,像個“討飯的”。
從那時起,到這個案子再審,等了很長時間。朱明勇一直存著張檢發(fā)給他的短信:“我今天就要退休了,你做這起案子不要放棄,每當夜晚,夜深人靜,我想到張高平向我哭訴,我都難以入眠?!?/p>
八
張飚檢察官,是這期節(jié)目采訪中唯一向張高平道歉的人。
他受理了張高平在獄中的申訴,調(diào)取袁連芳的資料,并向浙江高院、高檢發(fā)了至少五六次材料,希望能啟動再審。我問有回復(fù)嗎?他說比較少。我說比較少是多少呢?他猶豫了一下,說有人打過一個電話,說處理后會回復(fù)。我問回復(fù)了嗎?他說,沒有。
我問他:“也可能有人覺得,如果您是工作需要,職務(wù)行為,你發(fā)了一次就可以了,但是您發(fā)多次,有可能就會有人覺得有壓力,這個壓力也有可能回到您頭上來,您不擔心嗎?”
他說:“我在少年時代,曾經(jīng)被別人冤枉過一次。上小學的時候,有個人地里的西紅柿被偷了,說是我偷的,叫我去指認,當時我就痛苦得流出了眼淚。我今年六十多歲了,我仍然沒有忘記小時候發(fā)生的這件事情,沒有做這件事情的人受到了冤枉以后,內(nèi)心是非常非常痛苦的。張高平對我們充滿了希望,他說檢察官是最公正的,是法律的監(jiān)督機構(gòu),他雖然在訴說自己被冤枉的過程時痛哭流涕,但是他最后說的一句話是他相信法律,相信法律會給他一個公正的答復(fù)?!?/p>
這句話深深刺痛他,他一直自責:“沒有讓他在我退休之前獲得這個新生,就是沒有盼來有關(guān)部門對他這個案件進行啟動再審程序,退休以后經(jīng)常想起他,總覺得心里忐忑,每到晚上睡覺的時候,一想起這個事,他那痛苦的表情就浮現(xiàn)在我的眼前,我就很長時間不能入睡。他是罪犯,也是公民。”
無罪判決公布后,我問他的感受,他說到張高平痛哭著給他打電話時,忽然說不下去了,我是電話連線,聽到他的沉默,有一點不安,叫了一聲“張檢”。
他克制了一會兒,清了一下喉嚨,說“對不起大家”。
我說“謝謝您張檢,謝謝您”。
不只為他做的事情,也為他分享的感受,有了感受,人才被當作人對待.
九
十年十人,本不相識,命運交纏,有人死去,有人咬牙活著,有人得到盛譽。有人將他人作為工具使用,有人在無辜者哭聲中不能安眠。我們都嵌在這個世界之中,因因相循,彼此影響,直至無窮。
在再審被宣判無罪的法庭上,張高平說過:“你們今天是法官和檢察官,但你們的子孫不一定是。如果沒有法律和制度的保障的話,你們的子孫也可以被冤枉,也可能徘徊在死刑的邊緣。”
此案并非孤立,不是由一個“神探”獨自促成。公檢法的架構(gòu)本已是有效的法律監(jiān)督機制,它的設(shè)置本來就是要防止司法權(quán)的濫用和專斷,及時糾正可能出現(xiàn)的偏差。如果能夠嚴格按照刑事訴訟法原則,無罪推定,疑罪從無,不刑訊逼供,非法證據(jù)都能予以排除,本用不著之后十年中無數(shù)的巧合才能澄清此案。
2003年,如果能聽取張氏叔侄的說法,在王冬下車的地點,排查過路的出租車,當時車上都裝有GPS,如果勾海峰的車被發(fā)現(xiàn),進行了DNA比對,就會發(fā)現(xiàn),勾海峰的DNA與王冬指甲里男性DNA高度吻合。那么也許兩年后,張高平的孩子已經(jīng)會爬在爸爸背上玩樂,張輝跟新婚的妻子剛剛攢夠錢買一輛新車,而吳晶晶二十六歲,正是最好的年華,仍然笑容燦爛。
(柴靜,央視《看見》欄目主持人,曾擔任《新聞?wù){(diào)查》出鏡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