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保障措施皆“失效”*ST超日陷破產重整危局
從3月5日宣布無法按時付息到現(xiàn)在,“11超日債”正式宣告違約已經過去了一個多月。雖然*ST超日(002506,收盤價2.59元)一再表態(tài)將籌措資金,但大家并沒有看到問題解決的曙光,反而收到一個又一個的壞消息。就在4月5日,*ST超日突然發(fā)布公告稱,債權人上海毅華金屬材料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毅華公司)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一中院)提出對公司進行破產重整的申請。這次突發(fā)的訴訟,無疑讓超日債危機進一步發(fā)酵。
債權人要求破產重整
就在違約事件陷入僵局之時,清明節(jié)前的一份公告,讓*ST超日股東以及“11超日債”的持有者們,心情更加復雜。
*ST超日在公告中表示,4月3日公司接到債權人毅華公司的函,其以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為由,向上海一中院提出對公司進行破產重整的申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破產法》的相關規(guī)定,如果上海一中院受理了毅華公司提出的破產重整的申請,法院將指定管理人,債權人依法申報債權。未到期的債權在破產重整申請受理時視為到期,附利息的債權自破產重整申請受理時起停止計息。管理人依法在規(guī)定期限內制訂公司重整計劃草案并提交債權人會議審議表決。*ST超日的債權人根據經人民法院裁定批準的重整計劃獲得清償,并存在不能全額受償的可能。如果重整計劃草案不能獲得人民法院裁定批準,人民法院將裁定終止*ST超日的重整程序,并宣告公司破產清算。
需要指出的是,毅華公司提出*ST超日破產重組的申請,不僅僅關乎“11超日債”的持有者,還有所有持有*ST超日股票的投資者。因為如果上海一中院受理破產重整申請,且破產重整失敗的話,根據相關法規(guī),*ST超日將被法院宣告破產清算,公司股票也將面臨被終止上市的風險。
不過*ST超日在公告中提示,公司尚未接到上海一中院任何法律文件。債權人的申請能否被受理,公司是否進入破產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公司將及時披露破產重整申請的相關進展情況。
被銀行拒之門外
2012年3月,*ST超日的名字還是超日太陽,當時公司披露債券募集說明書之時,沒有人想到當時被評為AA級的債券,卻在短短兩年之后就出現(xiàn)了違約。而當初*ST超日提到的種種風控措施,在危機發(fā)生之時卻沒有發(fā)揮應有的作用。
在“11超日債”發(fā)行之前,*ST超日曾與中信銀行蘇州分行和廣發(fā)銀行上海分行分別簽訂共計8億元的《流動性貸款支持協(xié)議》,約定當該債券付息和本金兌付發(fā)生臨時資金流動性不足時,銀行將給予流動性支持貸款。但是當*ST超日在今年3月向上述兩銀行正式提出執(zhí)行申請,被銀行以“目前公司發(fā)生的是資金鏈斷裂而引起的資信完全喪失情況,而已非"臨時性"資金流動性不足”為由拒絕。
同時,由于受光伏行業(yè)大幅調整的影響,各銀行紛紛對光伏企業(yè)收緊貸款的實際放款額度,*ST超日在2013年度已經陷入了資信完全喪失的境地,導致銀行授信額度難以獲批使用。
值得關注的是,根據“11超日債”《募集說明書》披露,“若本期債券到期時公司資金不足,公司可以通過向銀行等機構賣斷應收賬款的方式,籌集資金償還本期債券本息。”然而,由于光伏行業(yè)已出現(xiàn)難以預見的系統(tǒng)性風險,*ST超日在資信完全喪失的情況下,銀行等機構與光伏企業(yè)進行合作的積極性大幅下滑,導致在應收賬款的賣斷價格方面難以達成一致,目前尚未落實應收賬款賣斷的交易。
而就在不久之前的3月26日,*ST超日披露的公告顯示,自去年三季報披露后,截至今年3月25日,公司新增涉訴金額1.46億元,合計訴訟金額23.74億元。毫無疑問,*ST超日面臨的資金難題,并不只是10億元規(guī)模的超日債。
債權人“自救遇阻”
面對“11超日債”的困境,債券持有人們也心急如焚。雖然*ST超日一再表態(tài)將盡力籌措資金,但是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并沒有實際可行的方案。目前作為債權受托管理人的中信建投,正在嘗試召開債券持有人會議。
中信建投提出會議審議包括《關于提請債券持有人會議授權受托管理人就逾期付息對超日太陽提起民事訴訟等的議案》等四項議案,并提出將繼續(xù)督促超日太陽盡快籌集本次延期支付的利息以及罰息,并提請債券持有人會議授權受托管理人有權代表債券持有人通過依法提起民事訴訟等法律途徑,要求超日太陽履行支付第二期利息的義務并承擔逾期付息的違約責任。
由于目前沒有很好的解決方案,中信建投的提議似乎理應獲得債權持有人的廣泛支持,但是事實并非如此。*ST超日公告稱,根據相關規(guī)定,債券持有人會議須經持有本期債券50%以上(不含50%)未償還債券面值的債券持有人同意,方能形成有效決議。截至3月20日下午17時 (參會登記截止時間),會議籌備組共收到持有未償還債券面值1.83億元的債券持有人的參會登記,占未償還債券面值總額的18.34%,遠低于形成有效決議所需的50%。因此,中信建投宣布延期召開會議,并順延會議的參會登記時間。截至目前,會議依舊沒有召開。
那么,僅有少數“11超日債”的持有者回應了中信建投的提議,難道這部分債權人并不擔憂自己的利益?答案是否定的?!睹咳战洕侣劇酚浾吡私獾剑徊糠值某諅钟姓?,正在自發(fā)籌劃另一次債券持有人會議。他們一方面擔憂*ST超日已經無法償還債務,另一方面認為中信建投在違約事件中應該承擔部分責任,因此要求中信建投先行墊付本息。
與中信建投提出的議案相比,債權人自發(fā)組織的會議中,一個重要訴求就是要求中信建投先行墊付超日債本金及利息。同時還要求中信建投設立超日債的債權人保護基金,并將中信建投所收取的與11超日債相關的所有費用先行打入該基金。而從目前的情況看來,很多債券持有人都對這一議案表示支持。
上海德尚律師事務甘國龍律師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其已經征集到超過持有面值占10%的債券持有人的支持,并且按照相關規(guī)定準備材料后,在近日來到中信建投遞交關于召開債券持有人會議的提案。但是在提案遞交過程中出現(xiàn)了一些糾紛,最終中信建投也沒有正式接收提議。接下來,債券持有人將督促中信建投按照規(guī)定召集債券持有人會議,并通過其他方式維護自己的權利。(記者 李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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