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產品消費稅擴大征收范圍 新政1月1日起實施
生意社01月05日訊
隨著2013新年的到來,擴大征收范圍的石油產品消費稅新政再次成為了市場關注的焦點。
2012年11月6日,國家稅務總局頒布了關于消費稅政策的新公告,規(guī)定從2013年1月1日起,將對一切非國標液態(tài)石油化工品征收消費稅,以石腦油(1元/升)或燃料油(0.8元/升)的稅率進行征收。
此次新政影響最大的是調油市場,調油商和貿易商的利潤將被嚴重擠壓,因為所有的調油原料征收消費稅后,將使得調油成本大幅增加。以山東芳烴汽油為例,征收消費稅后其價格每噸將增加1400元左右。按照華北地區(qū)調和國三93#汽油的方案,芳烴汽油添加比例在30%左右,增收消費稅后,調和成本每噸將增加420元左右。而目前調和93#汽油與山東地煉93#汽油差價僅在350-550元/噸,征收消費稅后僅芳烴汽油一項的成本上漲就基本抵消了調和汽油與地煉汽油的價格優(yōu)勢。因此,隆眾石化網預計,隨著新的消費稅政策開始實施,調油市場利潤將大幅下降,調油流通的數量勢必大幅減少,調油市場將會出現(xiàn)相當規(guī)模的萎縮。而對于成品油市場而言,調油市場萎縮后,中石化和中石油的成品油在市場上的占有率將會進一步擴大,兩大集團在成品油供應上的“壟斷”地位將會更加牢固。
煉廠方面,近兩年隨著調和油品市場的不斷發(fā)展,地煉芳構深加工產業(yè)迅速發(fā)展壯大,據隆眾石化網數據顯示,到2012年底國內投產以及在建芳構化裝置產能超過1000萬噸,山東更是深加工企業(yè)的主戰(zhàn)場。但此前未納入國稅局征稅范圍的液體產品如MTBE(甲基叔丁基醚)、混合芳烴等調和汽油類都將在新政中被征收消費稅。因此消費稅新政實施后,由于下游所有產品需交稅,成本價格的轉嫁或將導致產品滯銷,而深加工方面的原料加稅后,則意味著地煉或將面臨大幅虧損。
鑒于此次新政對于地方煉廠影響較大,去年12月中旬,山東煉油協(xié)會向國稅總局申請暫時延遲征收消費稅,針對液體油品消費稅擴征提出了“制定非標液體油品行業(yè)標準”的可行性方案,以爭取一份相對山東地煉企業(yè)有利的地方標準,尋求在消費稅新政中增加補充條款,以縮小地方煉廠繳納消費稅范疇。
目前無論是主營還是地方煉廠,均沒有收到消費稅新政實施推遲的通知,而且國家稅務總局的官方網站上,也沒有發(fā)布消費稅新政推遲的公告,因此綜合來看,石油產品消費稅新政已經從1月1日起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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