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公司灰色配資業(yè)務調查:為機構和散戶做媒
沉寂了一段時間的期貨融資配資,最近又有所抬頭。
據(jù)《證券日報》記者近日走訪多家期貨公司了解到,多數(shù)機構都在悄悄進行著融資配資業(yè)務,且部分期貨公司已取得不錯效益。相關人士表示,臨近年底,面對較大的業(yè)務壓力,比起依靠散戶收取手續(xù)費或開發(fā)客戶,融資配資更為快捷有效。
中國期貨業(yè)協(xié)會法律顧問于學會表示,目前,期貨融資配資業(yè)務仍然處于灰色地帶,不夠陽光化,但尚未有明確條例規(guī)定不允許期貨公司開展此項業(yè)務。期貨公司作為“中介人”身份參與該項業(yè)務,不失為解決單一盈利途徑的辦法。
出資人享12%年收益率
“甲方按每年12%的比例收取資金帳戶管理費率,即360萬元支付給乙方 (支付方式為:按月預付),甲方在本合同期內支付總資金帳戶管理費不得少于12個月?!边@是記者從某公司看到的《期貨融資合作協(xié)議》,合同中的甲方指的是融資方,而乙方則是出資方。
通過該項《協(xié)議》了解到,出資方將資金3000萬元打入融資方賬戶,融資方同時打入等量的風險保證金,雙方的期貨合作賬戶初始總資金為6000萬元,而該期貨賬戶為期貨公司業(yè)務人員客戶,收取每筆期貨手續(xù)費。這種三角關系,既便利了融資方和出資方,業(yè)務人員也能夠收取一定的手續(xù)費,可謂互惠互利。
資金和人物關系雖然梳理清楚,但誰去操作期貨交易呢?知情人士表示,融資方和出資方可互相協(xié)商操作,誰操作交易,誰給對方12%的收益。如果甲方自主運用期貨合作賬戶里的資金交易國內期貨,所有盈利歸甲方所有,所有虧損由甲方承擔;交易過程中,乙方有權查詢期貨賬戶,當賬戶總權益在平倉線以上時,乙方不得進行任何期貨交易。甲乙雙方資金往來均通過約定的銀行賬戶進行,并以銀行記錄作為依據(jù)。
此外,交易一方日內單品種單邊持倉總保證金不得超過帳戶當前總資產的50%,收盤前五分鐘內持倉的總保證金(含隔夜持倉保證金)不得超過對方當前權益的150%;單品種單邊隔夜持倉保證金不得超過甲方當前權益的100%;如果超過,另一方有權立刻平倉,虧損由交易一方承擔。
在合作期間,交易方必須保持賬戶總權益在平倉線以上,否則對方有權做平倉處理,交易日內平倉線為對方出資本金的120%,即3600萬元;收盤后,平倉線為對方出資本金的125%,即3750萬元。
該人士表示,當帳戶總權益低于平倉線時,對方有權平倉和更改密碼,暫時禁止交易方操作直至補倉或合作終止;當賬戶總權益低于平倉線,交易方必須存入保證金使總權益達到補倉線以上方可繼續(xù)交易,補倉線為對方出資本金的130%,即3900萬元。如果出現(xiàn)平倉情況,交易方必須在5天內存入保證金使資金總額達到補倉線之上,否則本合同提前終止。
“一般來說,交易方都是投資機構(融資方),而出資方都是散戶。”他表示,雙方同意在每月末,當賬戶贏利超過對方保證金和本金總和的10%,即6600萬元時,交易方有權提取全部盈利部分歸其所有,另一方必須予以積極配合。
期貨配資游走灰色地帶
業(yè)內人士表示,雖然相關條例未有禁止期貨公司開展此項業(yè)務,但融資配資業(yè)務始終不夠陽光化,仍有待監(jiān)管層進一步規(guī)范,否則一旦出現(xiàn)虧損,加上投資者不夠成熟,很容易引發(fā)糾紛事件,屆時期貨公司也不一定能夠獨善其身。
于學會表示,出資方一旦加入此項合作協(xié)議,就意味著失去了主體,失去資金的擁有權,換來收益權。對于期貨公司來說,在法律角度上沒有任何責任,只要期貨公司不涉及交易過程,仍可進行此項業(yè)務。目前,期貨自營行為是明文規(guī)定不允許的,雖然,期貨資產管理業(yè)務剛剛出爐,但期貨公司真正意義上參與交易,仍待監(jiān)管層的批準才行。
此外,出資方既然選擇了高風險投資行為,必定有高回報的收益,在簽訂此項協(xié)議前應做好思想準備;如果對于投資公司的認可度不高,客戶完全可以選擇具有較高信譽度的私募基金,因為現(xiàn)在好多私募基金推出的產品都涵蓋了期貨投資領域。
作為弱勢群體的出資方來說,《協(xié)議》規(guī)定:如果融資方逾期5日未支付資金帳戶管理費,需額外交納資金帳戶管理費罰息,資金帳戶管理費罰息從應支付資金帳戶管理費日開始計算到實際支付日期止,罰息利率等于每月資金帳戶管理費的兩倍并按天計算;如果甲方逾期5日未支付資金管理費,乙方也有權對帳戶做平倉處理。
而在合同結算一項中則明確指出,合同結算前,需平倉賬戶中所有期貨品種,優(yōu)先支付出資方本金和未繳的資金帳戶管理費,所有剩余資金全部歸融資方所有。如果賬戶資金不足支付出資方本金和未繳的資金帳戶管理費,出資方有權向融資方追償。在合同到期日前,融資方主動或者因平倉結束本合同,都須履行支付整個合同期12個月的資金帳戶管理費的義務。
參與該協(xié)議的期貨人士表示,該項協(xié)議是完全考慮了出資方(客戶)的權力而制定的,多處規(guī)定中都對出資方有利,而融資方只能承擔風險。
相關新聞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