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運冠軍起訴健力寶贈假金罐 公司否認價值4萬
莊曉巖訴健力寶所贈奧運金罐涉假一案昨日開庭,法庭并未當庭宣判
健力寶否認“金罐價值4萬元”
新京報訊 巴塞羅那奧運會冠軍莊曉巖訴廣東健力寶集團有限公司贈與合同糾紛一案,昨日下午在佛山市三水區(qū)法院開庭審理,近兩個小時庭審之后,并未當庭判決。莊曉巖的律師楊富壯表示,可能會有第二次開庭。
莊曉巖要求更換純金罐
1992年巴塞羅那奧運會后,健力寶公司向莊曉巖、高敏、張山等奧運冠軍贈送了“奧運金罐”。莊曉巖表示,根據(jù)健力寶當年的說法,金罐由純金制成,重200克,價值4萬元。她去年無意中發(fā)現(xiàn)“金罐”名不副實,經(jīng)鑒定實際造價僅50元。幾經(jīng)交涉后,莊曉巖決定通過法律途徑討回公道。
案子昨日開庭,莊曉巖并未出現(xiàn),她的代理律師楊富壯要求健力寶公司更換純金罐,向原告賠禮道歉并承擔訴訟費用。楊富壯臨時要求健力寶賠償莊曉巖經(jīng)濟損失50萬元,但隨后撤銷。健力寶方面有兩位律師出庭,他們并未向法庭提供任何材料,只是要求法院駁回原告請求。
健力寶稱對材質(zhì)無約定
庭審中,原、被告雙方圍繞“合同性質(zhì)”、“如何理解‘金罐’”、“健力寶是否對金罐材質(zhì)有過承諾”、“起訴是否超過訴訟時效”等問題進行辯論。
莊曉巖一方認為,健力寶公司當年在全國媒體面前贈與奧運冠軍金罐,并表示每個金罐價值4萬元(楊富壯提交的證據(jù)中有當年媒體報道的內(nèi)容),所以金罐應是純金質(zhì)地。健力寶則認為,“金罐為純金打造”是莊曉巖的個人理解,“當年在贈送金罐時,雙方?jīng)]有就材質(zhì)及價格做任何形式的約定?!苯×毞矫娉姓J,1992年贈與奧運冠軍的金罐材質(zhì)是金和銀,但否認了當年媒體報道的每個罐“價值4萬元”一說。健力寶方面還認為,時至今日,已超過20年的民事糾紛訴訟期限。
此案未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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