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泉管道IPO遭質疑 董事長“零成本”吞國企
中國民營企業(yè)在發(fā)展過程中的“原罪”各式各樣,即將招股的山東龍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龍泉管道”)的方法也很“高超”。
主營預應力鋼筒混凝土管(PCCP)業(yè)務的龍泉管道,核心的生產基地是此前具有國企背景的淄博水泥制品廠。成立于1959年的淄博水泥廠原為集體所有制企業(yè),因“經(jīng)營不善”,先后于1993年和1998年進行了股份制改造,并最終于2002年申請破產。自始至終,龍泉管道董事長、實際控制人劉長杰均扮演了重要角色。
在龍泉管道前身龍泉管道工程有限公司(下稱“龍泉有限”)2000年成立之前,劉長杰即供職于淄博水泥廠,曾先后擔任廠辦主任、廠長助理、副廠長、廠長、黨總支書記,屬淄博水泥廠的高管。1998年,淄博水泥廠在首次改制未能扭轉經(jīng)營局面的背景下,再次以管理層收購的方式改制,注冊資本為100萬元,其中劉長杰出資20萬元,龍泉有限的另外發(fā)起人股東趙玉珊、徐玉清等也悉數(shù)出現(xiàn)在淄博水泥廠的出資人之列,分別持股10%。此時,淄博水泥廠凈資產為-1048萬元。
然而,在劉長杰等管理層不到四年的時間里,淄博水泥廠的凈資產大幅下滑至-5191萬元,較1998年產生了4143萬元的“虧空”,凈利潤也累計虧損逾3000萬元,其中包括對農行淄博市博山區(qū)支行的2000萬元借款。
在劉長杰等人的“運營”下,淄博水泥廠的虧損情況呈加速趨勢。不得已,2002年淄博水泥廠申請破產清算。如果是正常的破產清算,倒也無可厚非,但由時任高管的劉長杰等人另外設立的龍泉有限整體“接盤”則耐人尋味。因為在債臺高筑的情況下,尋求破產清算顯然是不錯的“賴賬”方案。
疑問隨之產生——淄博水泥廠幾年間舉債所融得的大量資金流向了何處?從淄博水泥廠本身的經(jīng)營數(shù)據(jù)來看,該廠虧損額逐年增大,債務融資絲毫未能扭轉其經(jīng)營頹勢,而人工成本的及毛利率的變化顯然并不需要逾4000萬元的資金。值得注意的是,劉長杰等26人于2000年發(fā)起設立的龍泉有限,急需資金維系運營并擴大規(guī)模。淄博水泥廠的持續(xù)舉債與龍泉有限是否存在直接的關聯(lián)?在龍泉管道的招股書中并未對此作更多的介紹和說明,我們難以得知,但隨后的破產過程仍然令人聯(lián)想翩翩。
經(jīng)拍賣,原淄博水泥制品廠包括房產(不含土地使用權)、機器設備、存貨共計1035萬元。而淄博水泥廠10.24萬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原來是作為向農業(yè)銀行借款2000萬的抵押資產,按土地價值50%的比例算,這塊土地當時的市價應該不會低于4000萬元。但最后這塊土地僅以1447萬元“賤賣”給龍泉有限。最終,龍泉有限以共計2581萬元獲得淄博水泥廠全部資產,這一金額還遠抵不過獲得的土地價值。
根據(jù)2003年5月淄博市博山區(qū)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2002)博民破字第8-13號),龍泉有限并未支付任何現(xiàn)金,而是以承接淄博水泥制品廠2581萬元債務的方式獲得水泥廠的全部資產,未得到清償?shù)膫鶛嗖辉偾鍍?。期間數(shù)千萬的欠賬便輕而易舉的被“賴掉”。
不僅如此,龍泉管道獲得的10萬多平方米的土地按規(guī)定還需要向地方政府補交677萬元土地出讓金。龍泉有限以安置淄博水泥制品廠失業(yè)職工安置和離退休人員管理費用為條件,免于繳納。數(shù)據(jù)顯示,龍泉有限共安置淄博水泥廠的371名“失業(yè)”職工,實際支付的各種費用合計122.75萬元。此外,龍泉有限接收的90名退休人員,花費9.18萬元。換言之,龍泉有限僅以131.93萬元安置費,換得免征近700萬元的土地出讓金,相當于成功套現(xiàn)554.40萬元。
值得一提的是,龍泉管道在招股資料中一再表示,淄博水泥廠陷入經(jīng)營困境,但是龍泉有限接手淄博水泥廠后迅速建立了混凝土管道生產經(jīng)營基地。換言之,“龍泉系”控制之下的淄博水泥廠連年虧損,但龍泉管道卻可令該資產持續(xù)盈利,其中玄機或許只有劉長杰自己知道。(來源:股市動態(tài)分析周刊)
相關新聞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