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不法資金借道香港洗錢“六重門”
22歲的中國內地男子羅俊城,通過空殼公司和開設在中國香港的銀行賬戶,在8個月中洗錢131億港元,今年1月23日被香港高等法院判處10年零6個月監(jiān)禁。
這宗香港開埠以來最大規(guī)模洗黑錢案,僅僅揭開了內地不法資金到香港洗錢狂潮的冰山一角。
有知情人士向《第一財經(微博)日報》稱,數(shù)據(jù)顯示,每年從內地流至香港的黑色、灰色資金總數(shù)占香港GDP總量的10%以上。
據(jù)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政府統(tǒng)計處統(tǒng)計,2012年香港本地生產總值(GDP)為2.04萬億港元(約合人民幣1.64萬億元)。由此推算,內地經香港洗錢的資金規(guī)模至少達到每年2000億港元(約合人民幣1605億元)。
雖然香港警方未就本報提出的洗錢規(guī)模問題做出回應,但據(jù)內地反洗錢專家分析,香港不僅洗錢活動猖獗,而且不法資金進入香港的渠道也五花八門,幾乎一切可以繞開外匯管制的手段,都有可能被用于洗錢。
內地黑金“樂土”
按照我國《刑法》,洗錢是指將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污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和金融詐騙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通過各種方式掩飾、隱瞞其來源和性質,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犯罪行為。
據(jù)香港金融管理局(下稱“金管局”)《防止清洗黑錢活動指引》分析,清洗黑錢活動可分為三個階段,其間洗錢人可能進行無數(shù)交易。這三個階段分別是(1)現(xiàn)金的處置——實際處置來自非法活動的現(xiàn)金得益;(2)分層交易——利用復雜多層的金融交易,將非法得益及其來源分開,從而掩飾查賬線索和隱藏罪犯身份;(3)融合——為犯罪得來的財富提供表面的合法性。假如分層交易的程序成功,經過清洗黑錢過程的得益會通過融合手法回歸經濟體系,同時在表面上已變成正常的商業(yè)資金。
以華盛頓為基地的全球金融誠信機構(Global Financial Integrity)最近發(fā)表的非法資金外流報告指出,2000~2011年,中國因逃稅、貪腐或犯罪而產生的非法資金外流,達3.79萬億美元(約合人民幣23.6萬億元),占發(fā)展中國家非法資金外流的近五成,是非法資金流出最多的國家。
不過這一數(shù)字并未得到中國官方和學術界的認可。
復旦大學中國反洗錢研究中心秘書長嚴立新對本報稱,全球洗錢活動規(guī)模到底有多大,從來就沒有任何一個機構或個人能夠給出精確答案:“近十年來,業(yè)界多引用相對權威的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統(tǒng)計數(shù)據(jù),認為全球每年非法洗錢金額約占全球GDP總和的2%~5%,即1.5萬億~3萬億美元,且以每年1000億美元的速度增長?!?/font>
據(jù)國家統(tǒng)計局初步核算,我國2012年國內生產總值為51.93萬億元,嚴立新認為,即使按占GDP的2%這一較低水平來估算,我國的洗錢金額也將超過每年1萬億元,其中有相當大的部分流向香港或經香港中轉。
“香港和倫敦一樣,同屬于內外混合型或一體型的離岸金融中心。由于政策寬松,通常是熱錢、灰錢和黑錢喜歡聚集的地方?!彼f。
而黑錢流入香港的渠道花樣繁多。本報通過采訪、資料搜集和梳理現(xiàn)有案例發(fā)現(xiàn),內地資金(包括非法資金)流入香港的非正常方式主要有六種,即現(xiàn)金挾帶走私、地下錢莊、國際貿易、投資、使用空殼公司和銀行賬戶、賭博乃至巨額信用卡消費,這六種方式都可以被用于洗錢,而國際貿易和投資是犯罪分子最偏愛的洗錢手段。
現(xiàn)金走私
以職業(yè)投資者自居的王小宇(化名)每次從深圳過關到香港,都會提前在黑市兌換2萬美元,將現(xiàn)金塞在行李箱夾層或內衣暗袋內帶到香港。
“方法看來老套沒技術含量,但還是最安全有效的?!彼f。
據(jù)國家外匯管理局和海關總署聯(lián)合制定的《攜帶外幣現(xiàn)鈔出入境管理暫行辦法》的規(guī)定,每人出境攜帶人民幣現(xiàn)金不能超過2萬元,或外幣現(xiàn)金不能超過等值5000美元。
王小宇的錢可能并非不法資金,按照他的說法,他只是為了減少風險,將資金配置在境外資本市場。但確實不少洗錢者仍在使用這一傳統(tǒng)招數(shù)。
中國人民銀行反洗錢中心課題組的報告《我國腐敗分子向境外轉移資產的途徑及監(jiān)測方法研究》(下稱“人行研報”)顯示,現(xiàn)金走私主要有兩種方式。一是個人夾帶在行李中直接攜帶出境,方式較為簡單、費用低,但同時可走私的數(shù)額較為有限、風險較大,一旦被海關或邊防機關查獲將人贓并獲。
第二種方式是通過主要是地下錢莊的代理機構,利用一些專門跑腿的“水客”,以“螞蟻搬家”少量多次的方式在口岸來回走私現(xiàn)金,偷運過境后再以貨幣兌換點的名義存入銀行戶頭。這種方式盡管要付一定費用,但風險較小,難以查清委托人的身份。
2001年9月,香港廉政公署搗破了香港史上最龐大的跨境洗黑錢集團,拘捕29男10女,估計集團至少運作5年,洗錢金額高達500億港元。廉政公署在調查中發(fā)現(xiàn),遠華走私案主犯賴昌星就是該集團的一名主要客戶,該集團正是通過雇傭的“水客”,從內地將錢偷運到香港,再存入香港和境外的銀行戶口。
相關新聞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