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2年廣藥集團將“王老吉”品牌從加多寶手里收回之后,“王老吉”與“加多寶”之間拉開了連綿不斷的訴訟之戰(zhàn)。昨天上午,一起因涉及加多寶涼茶的6句廣告宣傳語而引發(fā)的糾紛在北京市高院開庭。去年底,市三中院一審認定加多寶構成虛假宣傳,需賠償王老吉經濟損失300萬元,加多寶不服提出上訴。
王老吉起訴加多寶虛假宣傳
廣藥集團與加多寶公司曾有著多年的合作關系。廣藥集團在注冊王老吉商標之后,于1995年將商標租給加多寶公司使用。次年,加多寶公司傳承王澤邦清朝道光年間祖?zhèn)髋浞?,首?chuàng)并推出第一罐紅罐涼茶。伴隨著紅罐涼茶在市場上的大獲成功,曾經的合作伙伴開始分道揚鑣。加多寶公司于2012年5月后啟用自主商標“加多寶”繼續(xù)生產紅罐涼茶,廣藥集團則于同年6月生產紅罐涼茶。
為收回“王老吉”品牌的經營權,廣藥集團隨后與加多寶之間打了數(shù)起官司。2012年7月,廣藥集團最終通過訴訟收回了紅色罐裝及紅色瓶裝王老吉涼茶的生產經營權。此后幾年中,雙方圍繞包裝和廣告宣傳語等官司不斷。涉及的廣告糾紛包括,加多寶公司推出了“王老吉改名加多寶”、“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加多寶”等一系列廣告,而本案則涉及加多寶涼茶的六句廣告語。
去年6月,廣藥集團和王老吉大健康公司共同將加多寶(中國)飲料有限公司和廣東加多寶公司告上法庭,訴稱自去年3月24日開始,兩被告陸續(xù)在其官方網站和多家媒體及北京各大超市等,宣傳“國家權威機構發(fā)布:加多寶連續(xù)7年榮獲‘中國飲料第一罐’”、“加多寶涼茶榮獲中國罐裝飲料市場‘七連冠’”等。而兩被告于2012年5月后才推出加多寶涼茶,之前生產的均為王老吉涼茶。兩原告要求兩被告立即停止虛假宣傳行為、連帶賠償兩原告經濟損失2000萬元及合理支出100萬元。
一審判決加多寶賠償300萬元
加多寶則認為,加多寶公司以及關聯(lián)公司連續(xù)多年使用王氏后人授權的涼茶秘方和生產紅色罐體涼茶產品,享有合法權利。此外,廣告內容引用中國行業(yè)企業(yè)信息發(fā)布中心發(fā)布的統(tǒng)計數(shù)據,該數(shù)據客觀真實,表述清晰明確,不會引起相關公眾的誤解,故不構成虛假宣傳。
一審法院認為,涉案廣告語由于在表達上不真實、不恰當且遺漏了重要信息,足以導致相關消費者誤解,侵犯了兩原告的正當利益,損害了公平平等的競爭秩序,構成虛假宣傳。據此,一審判決加多寶立即使用涉案廣告語,賠償兩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300萬元。
之后,加多寶公司提出上訴。
加多寶認為廣告表述客觀真實
在昨天的庭審中,涉案廣告中關于“加多寶”三個字究竟是指加多寶品牌還是生產廠商,雙方在理解上存在著分歧。一審判決和被上訴人都認為,廣告強調的是對加多寶品牌的涼茶的表述,認為加多寶商標用于涼茶上沒有7年之久。
但加多寶一方認為,涉案廣告完整內容都附有加多寶涼茶的圖,無論解讀為商標或者品牌還是生產廠商,都不會產生任何歧義,唯一指向的商品是固定不變的。
加多寶公司也不認可加多寶品牌自2012年才有。代理人說,公司自1997年開始生產紅罐涼茶起,就在商標上同時標注了加多寶出品和公司名稱、地址等信息,銷量第一也是加多寶公司作為經營者的榮譽,因此“連續(xù)七年獲得第一”可以引申為加多寶商標所對應的企業(yè)連續(xù)七年銷量第一。代理人還稱,為了讓消費者對市場上現(xiàn)存的紅罐涼茶予以區(qū)分,公司才做了這樣的廣告。
由于雙方拒絕調解,此案將擇日宣判。
■庭后采訪
加多寶稱王老吉惡意訴訟
庭審后,廣藥集團代理律師史玉生表示,涉案廣告語傳遞的虛假信息既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也損害了同業(yè)競爭者的利益,削弱其他同業(yè)者的經營優(yōu)勢。
加多寶集團董事長辦公室總監(jiān)馮志敏表示,加多寶啟用自主商標“加多寶”生產紅罐涼茶后,其配方和生產工藝一直沒有改變,僅僅是改了名字。而廣藥集團和大健康公司的訴訟主張毫無事實依據,明顯屬于惡意訴訟。
晨報記者 顏斐
10月25日消息,國慶假期后,第二場裁員風波正在加多寶集團內部悄悄蔓延,繼底層工廠的大幅裁員后,加多寶集團開始從中層的職能部門"開刀"。北京時間記者了解到,目前,王老吉香港及海外商標屬于王建儀持有,而國內的王老吉商標屬于國資背景的廣藥集團持有。
長沙中院一審判決認定,被告武漢加多寶發(fā)布的包含“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加多寶”、“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加多寶”、“中國每賣10罐涼茶,7罐加多寶”廣告詞的宣傳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的虛假宣傳行為。
長沙中院一審判決認定,被告武漢加多寶發(fā)布的包含“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加多寶”、“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加多寶”、“中國每賣10罐涼茶,7罐加多寶”廣告詞的宣傳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的虛假宣傳行為。
5月10日,白云山(600332)發(fā)布公告,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駁回了加多寶(中國)公司、廣東加多寶公司“七連冠”系列廣告語案的再審申請。
加多寶與王老吉的紅罐包裝裝潢權歸屬之爭一直處于官司紛爭之中,不過,昨日加多寶集團黨委書記龐振國確認加多寶將不再生產紅罐,并表示,目前將全力生產金罐加多寶。
加多寶自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王老吉、廣藥集團經濟損失500萬元,另外,廣州中級人民法院駁回原告王老吉、廣藥集團的其他訴訟請求。
今天上午,被媒體稱為“中國包裝裝潢第一案”的紅罐包裝裝潢案在最高人民法院二審開庭。
加多寶正式向標志性紅罐涼茶揮手作別
2012年7月加多寶在北京起訴廣藥的紅罐涼茶外觀設計侵權;幾天后,廣藥在廣州起訴加多寶的紅罐涼茶外觀設計侵權。2014年12月19日廣東省高院一審裁定加多寶敗訴,立即停止生產銷售與王老吉紅罐涼茶包裝裝潢相似或相同的包裝的產品,加多寶當庭表示將上訴。
分析人士指出,包裝對于產品而言是其重要的視覺標志,失去紅罐給加多寶帶來的損失絕不亞于三年前商標案的敗訴。昨日市場上換裝傳言又起,北京商報記者隨即聯(lián)系加多寶,但是截至發(fā)稿前,該公司未給出明確回復。
分析人士指出,包裝對于產品而言是其重要的視覺標志,失去紅罐給加多寶帶來的損失絕不亞于三年前商標案的敗訴。昨日市場上換裝傳言又起,北京商報記者隨即聯(lián)系加多寶,但是截至發(fā)稿前,該公司未給出明確回復。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在庭審一年半之后于2014年12月19日對“中國裝潢第一案”紅罐涼茶裝潢權官司(以下簡稱紅罐案)作出一審判決,將紅罐裝潢判歸廣藥王老吉所有。從2010年開始,廣藥王老吉與加多寶從商標訴訟,到包裝專利訴訟,再到廣告語糾紛,在法庭、電視、平面媒體、網絡、超市貨架等各種場合展開了一場“涼茶之爭”。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在庭審一年半之后于2014年12月19日對“中國裝潢第一案”紅罐涼茶裝潢權官司(以下簡稱紅罐案)作出一審判決,將紅罐裝潢判歸廣藥王老吉所有。從2010年開始,廣藥王老吉與加多寶從商標訴訟,到包裝專利訴訟,再到廣告語糾紛,在法庭、電視、平面媒體、網絡、超市貨架等各種場合展開了一場“涼茶之爭”。
有“中國包裝裝潢第一案”之稱的廣藥、加多寶“紅罐之爭”一審結果今見分曉。廣東高院認為,該案的爭議焦點是:涉案知名商品特有包裝裝潢內容、權益歸屬的認定,使用該包裝裝潢是否構成不正當競爭,經濟損失如何計算等等。
“加多寶連續(xù)7年全國銷量第一”的廣告將被停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