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代銷信托產(chǎn)品浮虧超50% 客戶稱被設計接盤
據(jù)21世紀網(wǎng)報道,中國建設銀行上海分行的私人銀行部部分客戶群體投訴,稱在去年通過建行購買其代銷的建信證大金牛增長集合資金信托計劃(1期)(以下簡稱證大金牛)“如今賬面浮虧超過50%”。
“我們有理由懷疑這份信托類的理財產(chǎn)品在設計之初就存在嚴重問題,甚至懷疑我們的錢用來幫別人穩(wěn)定股價,也就是說,我們被設計接盤了?!苯ㄐ猩虾|S埔支行的私行部客戶吳先生表示。
一場涉及建行上海分行、建信信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建信信托)、上海證大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證大公司)與各位建行高端客戶之間的“恩怨”就此鋪陳開來。
2011年3月,建行上海黃埔支行的客戶吳先生接到理財經(jīng)理的電話被告知“有一款額度有限的大家都爭搶購買的產(chǎn)品”推薦給吳先生,因為吳先生是建行的高端客戶,為了“回饋其對建行所做貢獻”特爭取了一個名額,須投資300萬人民幣于此定向增發(fā)類的項目,預計收益率可達20%以上。按照當時建行方面的說法為“通過某些關系了解一些內(nèi)幕,做些有收益的事情”,吳先生本著對建行品牌的信任在購買該產(chǎn)品后很長一段時間里沒再過問。甚至連產(chǎn)品路演都沒有參加。
直到今年4月末,吳先生才發(fā)現(xiàn)這款“掛名證大金牛實為證大金兔”的產(chǎn)品賬面浮虧已經(jīng)達到了28%。吳先生很詫異:“當初建行方面給出的口頭承諾雖不屬于保本型產(chǎn)品但收益是絕對可以保證的,從未有人給出過任何風險提示,怎會虧損如此離譜?”
吳先生重新把合同拿出來逐條比對,在第18節(jié)第58條顯示:“受托人不保證本信托計劃一定盈利,本信托計劃不承諾保本和最低收益,具有一定的投資風險,適合風險識別、評估、承受能力較強的合格投資者。”令吳先生詫異的是自己在簽合同前簽署的一份《委托人問卷調(diào)查》中自己對可以承擔的風險指數(shù)選擇為“較低”,“既然我是可以承擔較低風險的投資者為何要向我推薦這款明顯不符合我本意的產(chǎn)品呢?”
根據(jù)該信托計劃文件顯示,該信托計劃的信托期限為24個月,自計劃設立滿18個月才有權提出終止,而有權提出終止的只能是建信信托,并不是委托人。作為委托人的吳先生在合同條款上看到了讓他冷汗淋漓的風險提示“委托人及受益人需特別注意,本信托計劃未設立專門的止損條款。在最不利的情況下,本信托計劃收益率可能為零,同時投資者可能喪失全部本金?!?/font>
吳先生于今年5月找到建行上海分行討說法,依照吳先生等人的期待,自然是立即終止證大金牛信托計劃為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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