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員工實名舉報安邦保險造假偷稅 觸犯監(jiān)管紅線
安邦保險
近日,湖北咸寧的周彬先生實名向中國網(wǎng)財經中心發(fā)來舉報信,稱安邦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咸寧中心支公司(以下簡稱“安邦財險咸寧中心支公司”)長期拖欠多名員工保險代理傭金,其中包括他個人的5.9萬余元。周彬并稱,安邦財險咸寧中心支公司在公司運營中還存在著其它一系列的違法違規(guī)行為,包括“造假偷稅、肆意抬高交強險售價、委托未取得合法資格的個人開展代理活動等”。
針對這一情況,中國網(wǎng)財經中心記者采訪了安邦財險咸寧中心支公司總經理黃墩全,黃先生表示,周彬在正式加入安邦前就已開始為咸寧中心支公司代理保險業(yè)務,在這段時間內(2009年9月至2010年5月),由于周彬沒有正式工號,他所代理的保險業(yè)務“掛在其他業(yè)務員名下”,但公司已支付所有的相關傭金,“克扣”傭金的是安邦財險咸寧中心支公司原總經理邱建波,與公司無關。
安邦保險品牌部負責人在接受中國網(wǎng)財經中心記者采訪時則表示:“針對周彬的舉報,我公司紀檢部在2012年3月份就進行了調查,并于2012年5月份公布了處理結果,對原咸寧中心支公司總經理邱建波進行了開除處理?!?/font>
至發(fā)稿前,中國網(wǎng)財經中心記者獲悉,安邦財險咸寧中心支公司已于12月19日向周彬支付了5.6萬元傭金,根據(jù)雙方達成的和解協(xié)議,“剩余的3000多元,周彬將不再追究”。周彬同時向中國網(wǎng)財經中心記者透露,在獲知他已拿回拖欠傭金的消息后,多位被拖欠傭金的前安邦保險代理人紛紛前往安邦財險咸寧中心支公司討要說法,但“目前他們的問題還沒有解決”。
管理混亂引發(fā)討薪糾紛
周彬告訴中國網(wǎng)財經中心記者,他曾于2009年9月至2010年5月期間,為安邦財險咸寧中心支公司代理保險業(yè)務。當時周彬并沒有安邦的正式營銷員工號,他所代理的保險業(yè)務也掛在其它安邦正式營銷員的名下,而他所應獲得的傭金也相應的先打到了上述安邦正式營銷員的銀行卡里。
據(jù)周彬介紹,上述這些銀行卡實際一直在安邦財險咸寧中心支公司原總經理邱建波的掌控下,所有“兼職”的保險營銷員的傭金,邱都會按一定比例從中“抽取費用”,周彬本人一共被抽取了59248.21元。
從2010年5月28日開始,周彬先后十余次向安邦財險咸寧中心支公司討要這筆被克扣的傭金,據(jù)周彬介紹,對于他的討薪行為,該公司原總經理邱建波先是以“手頭緊張”為由拖延,在他直接向安邦保險總公司投訴后,又“翻臉否認存在欠薪行為”。據(jù)周彬介紹,安邦財險咸寧中心支公司拖欠傭金的行為并非個案。到目前為止,所欠的員工傭金有蔡正兵的11000元、姚蘭的3600元,還有江露、李文婷、王瓊等數(shù)目不詳?shù)膫蚪稹?/font>
安邦財險咸寧中心支公司總經理黃墩全認為,公司已向周彬等“編外”代理人的相關銀行卡中發(fā)放了傭金,而通過掌握上述銀行卡,并實施了“克扣”傭金行為的是安邦財險咸寧中心支公司原總經理邱建波,是他的個人行為,與公司無關。而安邦保險對邱建波的處理方法也印證了這一說法——根據(jù)2012年5月公布的處理結果,原安邦保險咸寧中心支公司總經理邱建波被安邦開除。
一位法律界人士表示,邱建波侵占周彬等人的財產行為,是通過擔任安邦保險咸寧中心支公司總經理的職務之便,因此這種行為應該認定為職務侵占,而安邦保險公司在其中也應負有監(jiān)管不力、違規(guī)操作等諸多責任,而不能往“個人行為”上一推了之。
據(jù)《保險法》第一百一十六條規(guī)定:保險公司及其工作人員在保險業(yè)務活動中不得委托未取得合法資格的機構或者個人從事保險銷售活動。安邦保險咸寧中心支公司委托大批未取得正式工號的“編外”代理人,正是觸犯了這一監(jiān)管紅線,而隨后引發(fā)的“討薪風波”,也正是由此違規(guī)操作引發(fā)而來。
實名舉報安邦財險咸寧中支經營亂象
在代理保險業(yè)務及隨后討薪的過程中,周彬還發(fā)現(xiàn)了安邦保險存在的其它違規(guī)違法行為,包括“利用假稅票私刻公章偷逃車船稅”、“隨意提高摩托車交強險價格”、“委托未取得合法資格的個人開展代理活動”等。
周彬稱,安邦財險咸寧中心支公司存在利用假稅票私刻公章偷逃車船稅的行為,該公司在2009年10月至2011年7月的近兩年時間里利用假稅票,私刻公章偷逃車船稅10多萬元。在2011年7月,他實名赴咸寧市地稅稽查局舉報后,這一違法行為才告終止。
“2009年10月至2012年6月,安邦保險咸寧中心支公司還曾隨意抬高摩托車交強險價格,從中牟利10余萬元?!敝鼙蚋嬖V中國網(wǎng)財經中心記者,摩托車交強險單證國家交法規(guī)定每筆是120元,但安邦卻抬高至150元出售給非法中介(當?shù)厝朔Q“提籃的”),然后再由“提籃的”通過當?shù)亟煌ü芾聿块T加價出售給消費者。150元的價格還曾漲至180元,安邦咸寧中心支公司兩年多時間非法獲利10多萬元。
此外,周彬還舉報安邦財險咸寧中心支公司委托未取得合法資格的個人開展代理活動,他表示,在安邦工作的很多業(yè)務員都象他一樣,雖然此前已在其他保險公司取得了展業(yè)證,但在安邦并沒有取得正式工號就已經開始做代理業(yè)務。
針對周彬的舉報情況,中國網(wǎng)財經中心記者聯(lián)系了安邦保險,該公司品牌部負責人沒有對舉報的具體情況進行回復,只表示:公司歡迎像周彬這樣的人舉報公司出現(xiàn)的問題,安邦公司一經查實絕不會放過,同時也歡迎新聞媒體的報道監(jiān)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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