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2月06日 12:08
來源:據新華社
2月5日,深圳對一輛上海牌照小客車開出第一張“限外”罰單,這個號稱“最不見外”的城市也開始“翻臉”了。不只是深圳,很多地方政府似乎習慣了以行政強制手段干預社會生活的方式,限行、限購、“限外”,從京津冀到珠三角,一限不可收拾。
事件
深圳開出首張“限外”罰單
深圳交警5日上午開出第一張“限外”罰單,牌照為滬CXV295的小客車因2月2日、3日、4日三天早高峰在深圳主要干道濱海大道行駛,面臨罰款300元、記3分的處罰。當日,深圳交警共向262輛違反深圳“限外令”的外地牌照車輛開出罰單。
一些群眾對此提出懷疑。來自珠海的李先生經常往返珠海、深圳,他說,“一般到深圳辦事都是早上到、晚上走,中午過來不太現(xiàn)實,‘限外’讓人很不方便?!?/p>
廣州司機許先生說,本來想趕在“限外”之前辦完事回到酒店,卻趕不及了,只能四處找停車場躲避,“那叫一個狼狽!突然發(fā)現(xiàn),‘來了就是深圳人’不算數(shù)了?!?/p>
此前,深圳一向以開放、包容著稱。
專家
多城治堵“限字當頭” 并不合法
繼北京率先對外埠車輛采取限制措施后,天津、上海、石家莊等多個大城市相繼宣布加入“限外”,治堵與治污幾乎成了“限字令”的“通行證”。
專家認為,道路交通法中的限制通行條款應該指的是短時間內局部地區(qū)的臨時交通管制措施,而不是現(xiàn)在這樣大范圍、長時間的行政強制手段。
另一方面,“限外”產生的高昂的經濟社會成本將掣肘區(qū)域經濟發(fā)展,這是一個不爭的事實。
以京津冀一體化為例,本應交通先行,然而,目前北京、天津“限購+限行”的手段導致“京”、“津”字頭牌照的汽車工作日高峰時段互相進不了對方城區(qū);“冀”字頭牌照的工作日高峰時段則既進不了北京,也進不了天津。表面看只是汽車難以“串門”,其實背后隱藏的物流成本高得驚人,成為京津冀一體化發(fā)展的攔路虎。
“去存量”不如“做增量”
“下一個是誰?”深圳出臺“限外令”后,車主們無不猜測。
“當人們習慣于去擔憂下一個會不會輪到‘我’,政府習慣于去醞釀更多‘限字令’的時候,這個社會的治理機制一定是出了偏差?!蔽髂险ù髮W教授陳步雷說。
專家認為,“限外”、尾號限行都是行政管制,不應該是優(yōu)先選擇的辦法,采用經濟手段應該是解決問題之道。收取擁堵費或者停車費,不區(qū)分本地外地車輛,將是一個有效的辦法。
莫要助長
地方“限外權”
“限外令”的傳染性極大、副作用極強。從京津冀到長三角,現(xiàn)在發(fā)展到了珠三角,一限不可收拾。難道只要有汽車擁堵的情況就要限行、“限外”、限購嗎?這是懶政的表現(xiàn)。
去年以來,在中央強調區(qū)域協(xié)調發(fā)展的背景下,很多地方正在協(xié)同力量打通城市之間的“斷頭路”,努力推進區(qū)域間的互聯(lián)互通。在這種情況下,如果越來越多的大城市以鄰為壑,搞城市甚至區(qū)域“限外”,無異于人為制造另一種“斷頭路”。 (據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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