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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7月20日 15:16
來源:中原映象網(wǎng)-新聞廣播
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審假酒案件:(出錄音)
“上述所查扣的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共計價值796092元?!?/p>
“我是進了一個廠家的真酒,仿造學來的?!?/p>
制假售假案件多發(fā),市民深惡痛絕,警方?jīng)Q心長期整治:(出錄音)
“假煙、假酒、假藥……太危害健康了?!?/p>
“我們將采取有重點、有目的、分專業(yè)的負責地段來打擊工作?!?/p>
記者調(diào)查敬請關(guān)注《向假冒偽劣說不》
今年29歲的秦某一直沒有正當職業(yè),2011年,當他在鄭州一家廢品收購站看到生產(chǎn)假酒的包裝材料一應俱全時,做假酒掙錢的念頭油然而生:因為對于大多數(shù)人來說,真酒假酒的口味區(qū)別并不大,只要做得巧妙,足以以假亂真。
一年后,這臨時起意的念頭讓秦某站在了法院審判廳上。法庭公訴人:
“共查獲洋河海之藍290箱,天之藍13箱,五糧液26箱,劍南春22箱,紅花郎48箱以及生產(chǎn)酒的工具、商標、包裝、散裝酒等原材料。經(jīng)新鄭市價格認證中心價格認證,上述所查扣的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共計價值796092元?!?/p>
把幾塊錢一瓶的綿竹大曲灌進回收來的劍南春瓶內(nèi),立馬變成了300多元的劍南春。2011年3到8月,秦某伙同他人大肆生產(chǎn)假冒五糧液、劍南春、洋河、紅花郎等品牌白酒。
秦某供認,他的黑窩點造假酒一般是用真酒兌水或用低檔酒灌裝,而包裝盒等材料,全部來自非正規(guī)渠道:(出錄音)
“我是進了一個廠家的真酒,仿造學來的。(包裝,包括瓶子,包括盒,都是從哪來的?)都是鄭州一個廢品站進來的。(工藝也是你自己做?)是。”
秦某本打算將假酒以每件105元的價格銷售給鄭州市工人路一家煙酒店,但還未來得及出手,便被公安機關(guān)抓獲的,在法庭陳述中,秦某說:(出錄音)
“請求審判長和公訴人,(給我量刑)三年以下。請審判長給我重新做人的機會,以后不再犯?!?/p>
盡管今天案件并未當庭宣判,一周內(nèi),由合議庭合議后,將再做宣判。公訴人認為,秦某應當以假冒注冊商標罪定罪,而《刑法》對這一罪名的量刑是有期徒刑3到7年:
“本院認為,被告人秦世同未經(jīng)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生產(chǎn)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的商品,情節(jié)特別嚴重,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13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應當以假冒注冊商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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